上文提要:
上文提到在“非指者天下”的世界里,人认知的所谓物不是“物”了,是“非指者”,而我们所熟知的物质世界也就成为了非指者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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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论证1,通过假定无指,而得到非指。 天下无指,物无可以谓物。非指者天下,而物可谓指乎? 指也者,天下之所无也;物也者,天下之所有也。以天下之所有,为天下之所无,未可。 天下无指,而物不可谓指也。不可谓指者,非指也?非指者,物莫非指也。 天下无指而物不可谓指者,非有非指也。非有非指者,物莫非指也。物莫非指者,而指非指也。
指也者,天下之所无也;物也者,天下之所有也。以天下之所有,为天下之所无,未可。
指也者与物也者
为何不说指也或指者,物也或物者,而言指也者与物也者?后句为天下之所无或天下之所有,故前为名词,只能为XX者或者XX,即名词。而XX也实则表示为完整的一句话,具有完整的语义。故指也与物也分别代表具有完整语义的整句话,而并不是单独的名词指者或物者。而指也者与物也者则表示名词化具有完整语句语义的代称。
在“天下无指”的大前提下,“指也者”即是以“物”为名之物,“物也者“是以“非指者”为名之物。
因此,天下不存在以“物”为名之物,而是存在以“非指者”为名之物。
“以天下之所有,为天下之所无”即是以“非指者”为名之物为以“物”为名之物,其本质上虽然是一样的,但是于外在形式上却是不同的。即名与实之分。即庄子【齐物论】之“其名实未亏,而喜怒为用”。
天下无指,而物不可谓指也。不可谓指者,非指也?非指者,物莫非指也。
天下无指,而物不可谓指也。
因为前文在假设的大前提“天下无指”下,推导出小结论“物不可谓指也”,故此处“物不可谓指也”从小结论转化为了条件,从而得出新的结论。
即,既然都不能将物称谓为“指”,那么就可以将物称为“不能称谓为指者”,与上文的“非指者”逻辑推理是一样的。而“不能称谓为指者”本身也已经成为了一种知,即其实质已经变回为了“指”。
不可谓指者,非指也?
“不可谓指者”诚如上文所言,既然成为了物的代称,已然是一种称谓,是一种人对物的认知了,那其本身不正是一种知,即“指”吗?
非指者,物莫非指也。
既然物不是一种知,新的知就产生了,即“非指者”,回到了“非指者天下”的“非指者”,成为了物的代称,那么就得到了“物莫非指”,即每物皆有我们对其的认知。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