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孙龙,战国中期人,为赵国平原君门客,墨家。
年少成名:于年轻游学时参加魏国大梁由仍在魏国为官的惠施所主持的天下辩者大会。惠施此前于魏国为相近三十年,为天下闻名之人,此次主张辩者大会举办原因如下:惠施结合墨家主张与自己数十年为官经历提出“历物十事”,以此证明墨家主张是比儒家主张更合适的政治主张。而公孙龙在辩者大会上一战成名,进一步提出了自己的主张“二十一事”,自此进入了上层阶级的视野,尤为平原君所重。而这次的辩者大会其实也是墨家在先秦时期的最后一次发光发热。惠施于辩者大会后不久就告老,自此与庄子为伴直至去世。
公孙龙,战国中期人,为赵国平原君门客,墨家。
年少成名:于年轻游学时参加魏国大梁由仍在魏国为官的惠施所主持的天下辩者大会。惠施此前于魏国为相近三十年,为天下闻名之人,此次主张辩者大会举办原因如下:惠施结合墨家主张与自己数十年为官经历提出“历物十事”,以此证明墨家主张是比儒家主张更合适的政治主张。而公孙龙在辩者大会上一战成名,进一步提出了自己的主张“二十一事”,自此进入了上层阶级的视野,尤为平原君所重。而这次的辩者大会其实也是墨家在先秦时期的最后一次发光发热。惠施于辩者大会后不久就告老,自此与庄子为伴直至去世。
公孙龙为天下闻名的首篇是《白马论》,其主张多为名实之辩,故世人谓之能胜人之口,不能胜人之心。只是因为口舌之争争辩不过公孙龙而已,而并非公孙龙所言能为人所认可。《周秦名家三子校诠》附录:邹衍答平原君公孙龙之为人:“烦文以相假,饰辞以相惇,巧譬以相移,引人声使不得其意,如此害大道。”结合邹衍前文所说就是“本来辩论是可以相互促进学术的有效方法,但是名家利用繁文、饰辞、巧言等语言逻辑迷惑、强调与转移论题从而在辩论中获胜。”可以说名家的做法不仅落了下乘,且与大道渐行渐远,这是与自古以来的东方思想完全相违背的。
但是以公孙龙为首的名家(名家的叫法是开始于西汉司马谈的先秦六家——《论六家要旨》,甚至于墨家的叫法也是西汉之后才有的)所留学术却在逻辑学上具有极高的价值,将逻辑思维通过语言形式表达到了一种极致,这种逻辑思维上的运用反而是近代西方哲学中极为推崇的。而这种极致却不是通常认为的无穷,而是悖论。白马非马是悖论,指为指之非指也是悖论。
今分析《指物论》如下,全文约可分为三部分:
全文可见的名词或名相有:天下、物、指;此外,因辩而生的名词或名相有:非指、无指、不为指与无物指等。通过逻辑词“是”与“非”结合已有的名词成为新的名词,是名家在阐释自己主张的主要手法。
论题:原文:物莫非指,而指非指。
首先,论题一定是正确的,且不仅“指非指”是对的,而“非指非指”也是对的,故有庄子【齐物论】之“以指喻指之非指也,不若以非指喻指之非指也。”且较“指非指”而言,“非指非指”则更高一筹。
公孙龙所长,不出名实之辩,而天下未能与争。此篇《指物论》其本质亦为名实之辩。故物者,实也。指者,命名也。
那么何为实,何为名?
《周秦名家三子校诠》【名实论】注曰:“名者,名于事物以施教者也;实者,实于事物以成教者也。”故“失名,非物也,而物无名,无以自通矣。”
名与实因此成为了先秦时期的经典二元论,一为精神实体,一为物质实体。二者相互独立又不可分割,故谓之“物,非名也。而名无物,则无以自明矣。是以名因实而立,实以名以通。故名当于实,则名教大行,实功大举。”
物莫非指:万物没有一个没有指代,即名字。如上文“失名,非物也。”,故既为物,物必当名。指者,命物之名也。可以理解为代称、指代且是特指,实指,而非泛指与虚指。只有特指,实指才能当物之名,否则无以施教于国,迷者国人也。比如:“我要买那个;我想吃这个。”那么就没有人会明白一个话语之人究竟想要的是什么?
而指非指:那么指代就是不指代了,即指代与不指代/没有指代就没有区别了。也可理解为,既然万物都拥有了其自己的名字,那么称之为有指代或称之为没有指代就没有区别了。故指非指。
文末最后一句“且夫指固自为非指”,重新点题,指与非指的关系一下就了然了。二者的关系是等同的,指即非指。
论证:
原文:天下无指,物无可以谓物。
此节前提:天下无指。
这里运用了反证:先说明天下无指,即天下首先不存在指代,即没有名字;那么物无可以谓物,即无物有名,而物无名,非物也。
表述了二者之间的关系,无名即意味着无物,但这里的物是虚指,是指万物不可分矣,不存在知识或者经验可以区分万物,而万物的实体本身还是存在的。即精神实体不存在而物质实体存在。
原文:非指者天下,而物可谓指乎?指也者,天下之所无也;物也者,天下之所有也。以天下之所有,为天下之所无,未可。
此节前提:非指者天下,即不存在有指代之物的天下,即天下之物皆无名。
前句为天下无指,而此处为非指者天下,乍看之下似乎表达的是同一个意思,但是其实前提不一样。天下无指强调的是无,即没有,指为名词;而非指者天下强调的是非,即不行、不可、不能等,指为动词,后者是存在名的,只是不能用名命物。是故,反问之,“可乎?以物命名?”
指也者与物也者,为何不说指也或指者,物也或物者,而言指也者与物也者?后句为天下之所无或天下之所有,故前为名词,只能为XX者或者XX,即名词。而XX也实则表示为完整的一句话,具有完整的语义。故指也与物也分别代表具有完整语义的整句话,而并不是单独的名词指者或物者。而指也者与物也者则表示名词化具有完整语句语义的代称。
指也者,天下之所无也:天下不存在以名命物这件事。
物也者,天下之所有也:天下存在可以被命名的物。
以天下之所有,为天下之所无,未可:可以变为以有为无,未可,或者以物也者为指也者,未可。不可用天下存在的可以被命名的物以为不存在的以名命物之指代。
且不论物也者,指也者究竟指代什么,其本体不变,一为物质实体,一为精神实体。物质实体与精神实体之间的关系为相互独立,且能二者合二为一的。故物也者,指也者所指代本体都是相互独立不相同的,那么物也者自然也不会等同于指也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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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天下无指,而物不可谓指也。不可谓指者,非指也?非指者,物莫非指也。天下无指而物不可谓指者,非有非指也。非有非指者,物莫非指也。物莫非指者,而指非指也。
此节前提:天下无指。
天下无指,而物不可谓指也:与天下无指,物无可以谓物句法同,语义也接近。后者为天下间不存在名字,故万物皆无名,而无名之物则不为物矣。前者为如果天下间不存在名字,故万物皆无名,那么也不可将万物称之为有指代,即有名。
不可谓指者,非指也:论点1。万物既然不能被称之为有指代,那么万物就都有了个共同的指代/名,即非指,即不能指代/不能命名。
非指者,物莫非指也:结论1。而既然万物都是非指了,那么万物莫不是都是不能指代/非指了。即没有一物没有指代了,则万物从无名都变为有名了,且是相同之名。但是因为相同之名实际上并不能起到区分万物的作用,故此之有名还是等同于无名。
接下来的后文为当前论点的论证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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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无指而物不可谓指者,非有非指也:天下无指而物不可谓指者与天下无指,而物不可谓指也看起来完全一样,但是前者只是后者整句话名词化后的一个代词,即非指也。既然天下不存在指代且万物也不能称之为指代,那么就不会有不能指代/非指了。
即之所以有符合这两个条件的原因是非有非指也。非有非指:没有非指之指,即没有非指这个指代/名。原文也可理解为:不是因为(先)有了不能指代/不能命名,所以才有天下不存在命名,且不能将物命名为指代或有名。
非有非指者,物莫非指也:既然天下不会有不能指代/非指,那么万物莫不是都是非指了。
物莫非指者,而指非指也:既然万物不是都是非指了,那么指代也就等同于不能指代/非指了。
论证1到此结束,且重新点题本篇开篇论点,即指非指也。
原文:天下无指者,生于物之各有名,不为指也。不为指而谓之指,是无(兼)不为指。以有不为指之无不为指,未可。
此节前提:天下无指者。与此前前提(天下无指/非指者天下)都不一样,所以作者想要强调的重点也不一样,这里的无指者则天然为天下万物之一。这里并非是天下无指的名词化代称。
天下无指者,生于物之各有名,不为指也:论点2。公孙龙【名实论】:“天地与其所产者,物也。”故天下无指者,意为天下存在无指者,而无指者既存乎天下,一为天地所生,一为物所生,皆为物也。是故天下物生无指者,无指者皆有其名,名虽不同,皆不为指也。无指者也是万物之一,且都有名字,同时都是不是指代。
不为指而谓之指,是无(兼)不为指:结论2。部分典籍中此句为是兼不为指,取 清 俞樾曰:“兼为無之误。”,故本文中两处出现兼字皆以无字代替。接前句,万物明明不是指代即无名,却实际上有指代而有名,那么万物就都是没有一个不是指代了,而都有名了。
以有不为指之无不为指,未可:这里需要结合前文“以天下之所有,为天下之所无,未可。”来理解,以有为无,未可。故参照后此句变为以有之无,未可。
俞樾曰:“之,适也。”而不为指实则是天下无指者中物的代名词,所以变文也可为以有物之无物,未可。
之在这里也可以理解为“往”或“变”,故此句意思为“将有不为指之指(不为指本身就是个指代了)之物变为没有之物,不可。”即不可将有有指代之物变为无有指代之物。因为指即非指也,不为指本身就是指代了。
以下为论点2的论证过程。
原文:且“指者天下之所无(兼)”。天下无指者,物不可谓无指也;不可谓无指者,非有非指也;非有非指者,物莫非指、指非非指也,指与物非指也。
且“指者天下之所无(兼)”:指者对应论点中无指者,无指者为天下之物,指者却非天下之物,故天下之物没有有指代之物,即有名之物。
天下无指者,物不可谓无指也:无指者既然是天下之物,那么万物就不能被称之为没有指代了。
不可谓无指者,非有非指也:万物既然不能被称之为没有指代了,那么就没有不能指代/非指了。
非有非指者,物莫非指、指非非指也,指与物非指也:既然没有不能指代/非指了,那么万物就没有不是指代/非指的了,指代也没有不是指代/非指的了,那么指代与万物都是不是指代/非指了。
当前论证结束,即物非指也,指非指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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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使天下无物指,谁径谓非指?天下无物,谁径谓指?天下有指无物指,谁径谓非指?径谓无物非指?
使天下无物指,谁径谓非指:假使天下不存在可以被指代之物,非指又需要通过指代谁来证明非指的存在呢?
天下无物,谁径谓指:假使天下不存在万物,指代又需要通过指代谁来证明指代的存在呢?
天下有指无物指,谁径谓非指?径谓无物非指:假使天下存在指代却不存在可以被指代之物,非指又需要通过指代谁来证明非指的存在呢?无物存在之非指又需要通过指代谁来证明非指的存在呢?
原文:且夫指固自为非指,奚待于物而乃与为指?
且夫指固自为非指:即指代与非指代本就是一回事。
奚待于物而乃与为指:又哪里需要通过万物作为媒介才得到(非指之指)指代与非指代本就是一回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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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物论》全篇解析到此结束,解析过程不免有所疏漏、错误,望指点改正。敬所有认真看完与提供任何建议的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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