悟医道真(一千五百六十)

括天地,总阴阳,别气化,定灾祥。

“帝曰:善。气之上下,何谓也?”

黄帝曰:夫子论治诸胜复,诚善矣。然六气有司天在泉之别,不知其应于人身之上下者,何谓也?

“岐伯曰:身半以上,其气三矣,天之分也,天气主之。身半以下,其气三矣,地之分也,地气主之。以名命气,以气命处,而言其病。”

岐伯对曰:人身身半以上,其气有三:一少阴君火,与暑气相应;二阳明燥金,与清气相应;三少阳相火,与热气相应。此乃天之分也,司天之气主之。

身半以下,其气亦有三:太阴湿土,应湿之气;二厥阴风木,应风之气;三太阳寒水,应寒之气。此乃地之分也,在泉之气以主之。

以厥阴、少阴、太阴、少阳、阳明、太阳之名,命风木、君火、湿土、相火、燥金、寒水之气。复以风、暑、火、燥、寒、湿之气,命其心与小肠、肺与大肠,一切内而脏腑,外而经络之处。得其名,得其气,得其处,而后乃可以指其病而言之也。

“半,所谓天枢也。故上胜而下俱病者,以地名之。下胜而上俱病者,以天名之。所谓胜至报气,屈伏而未发也。复至则不以天地异名,皆如复气为法也。”

至所谓半者,居人身之半,《针经》所谓天枢穴是也。故上气胜,而身半以下俱有病者,皆得以在泉之地分名之。下气胜而身半以上俱有病者,皆得以司天之天分名之。

何也?盖上胜则下复,下胜则上复,人身亦犹之天地耳。《伏羲本病穷源六治论》:所谓胜气初至之时,报复之气,尚屈伏而未发也,至于复气一至,则不以司天在泉而异其名,其治胜之法,皆如其治复气之法者,正此之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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