括天地,总阴阳,别气化,定灾祥。
“乙丑乙未岁,上太阴土,中少商金运,下太阳水,热化寒化胜复同,所谓邪气化日也。灾七宫。湿化五,清化四,寒化六,所谓正化日也。其化上苦热,中酸和,下甘热,所谓药食宜也。”
乙丑、乙未之岁,上而司天,则丑未太阴湿土,中而主运,则乙所化之少商金运,下而在泉,则辰戌太阳寒水。是岁也,气为不及,胜气乘之,复气间之,胜甚则复甚,胜微则复微。
既金为火克,水为金复,故热化寒化,胜复之气相同。胜复者,不正之气得气则起,得位则甚,所谓邪气化于时日之盛者,此也。
故其为灾也,火来克金,见于七宫,兼上而丑未太阴司天,土气得中,而湿化居其五;中而少商主运,金气不及,而清化居其四;下而辰戌太阳在泉,水气得位而寒化居其六。所谓湿化、清化、寒化者,皆正气所化之日也。
其年灾化之见于上者,属司天之气,宜用味之苦、性之热,以燥湿而去其阴邪。灾化之见于中者,属主运之气,宜用味之酸、性之和,以收气而和其中。
灾化之见于下者,属在泉之气,宜用味之甘、性之热,以温其中而胜其寒也。所谓乙丑、乙未二岁,上中下三气为病,药食之所宜者,如此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