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论》的顺序,是就业,利息与货币;而在我看来,这经济学的三个核心概念,其顺序应该是货币,利息,与就业。货币代表了财富;利息代表了财富的增长;而就业,则代表了财富的循环。
而这三个概念的下面,还有更加基本的概念:价值,价格,以及交换。《规则论》在这些更加基本的概念上面,和《通论》所沿用的传统西方经济学也有很大不同,所以在评判《通论》的核心概念之前,有必要对这些更加基本的概念,做一个论述。
传统经济学理论,是建立在自由交换的基础上的。交换的唯一媒介是价格。价格是衡量物品价值的尺度,而效用是衡量物品价值的尺度。
一个物品具有价值,是因为其具有效用,而说一个物品具有效用,则是因为该物品能够满足人们某些方面的需要(这证明了经济学的最根本出发点,其实是需要。只不过,后来的经济学家门都忘了这一点)。
价格由供需所决定,价格当中包含了交易的所有信息。
以上,就是传统经济学理论,包括《通论》也沿用的,基本的假定和定义框架。
而 在《规则论》看来,一个物品的价值,无论是效用,还是说使用价值,都存在一个问题,那就是这个 价值在不停的变化,取决于场景,甚至选择。举个例子,一个人饿的要死,那么他吃的第一个馒头,其效用,或者使用价值极大;而第二个馒头则没有那么大了,至于第五个…已经变成负值了!问题是,假设在一个快要饿死的人面前方五个馒头,那么,其中任何一个馒头的价值,会取决于这个人吃馒头的顺序,这个结论无论如何,都很荒谬。
所以,在《规则论》定义了,一个物品会有两个价值:一是存在价值,二是交换价值,或者说价格。
存在价值本身,仅仅说明了物品的存在;但存在价值独立于人而存在,所以只要物品不变,存在价值就不变--比如说,一块猪肉,无论对于爱吃猪肉的人,不爱吃猪肉的人,因为信仰而坚决不吃猪肉的人,以及贩卖猪肉的人,快要饿死的人,对所有人而言,它的存在价值都是一样的,它就是一块猪肉。
但存在价值,并非没有实质上的意义,其意义在于,只有能够改变一个个体某方面利益(满足某方面需要)的物品,才具有存在价值。
而交换价值(价格),则和每一次交换相关。
所谓一个物品的价格,就是一个人为得到它愿意付出的代价。
《规则论》中,存在价值和交换价值,两者之间的关系是:
P= λ* V
λ是什么? 是这个物品拥有之后与拥有之前与该物品相关的利益的比值,或者说,该物品对人的利益的改变的大小。
所以
λ= B(V)/ B0(V)
B(V)是一个个体获得该物品之后所拥有的与该物品相关的利益值,B0(V)是该个体获得该物品之前所拥有的与该物品相关的利益值。
从公式上分析,P还是一个无意义的值-因为只有进行交换的时候,交换价值才能够实现,一个物品独立存在的时候,事实上它不存在交换价值,这一点在《资本论》中也有论述。
现在分析交换的过程:
对于个体a,b,a拥有物品1,b拥有物品2,则交换成功的条件为
等价交换:P1=P2
也就是
Ba(V2)/B0a(V2) *V2 = Bb(V1)/B0b(V1)* V1
其中
V1=u1* m1 u1是物品1的单位价值,m1是物品1的量,下同
V2=u2* m2
所以
Ba(V2)/B0a(V2) * u2 * m2 = Bb(V1)/B0b(V1)* u1* m1
等价交换公式有两个约束条件:
对a和b而言,
付出<=得到
或者
B0a(V1)/Ba(V1)* u1*m1 <= B a(V2)/B0a(V2)* u2*m2
B0b(V2)/Bb(V2)* u2*m2 <= Bb(V1)/B0b(V1)* u1*m1
注:由于只分析“得到”这个增量的过程,所以把付出看作是“反向增量”,分子和分母相调换。
另外还有一个很有趣的结论:把等价交换公式做一个转换,得出
m1/m2 = {[ Bb(V1)/B0b(V1)]/ [Ba(V2)/B0a(V2)]}* [u1 /u2]
这个公式说明,
两个物品交换量的比值除了取决于物品对于交换双方的重要性,还有单位物品价值的比值。 这个比值,在某个时间点,某个范围内,是一个固定常数。
为什么一公斤糖5块钱,而一公斤盐2块?或者说为什么一公斤糖可以换2.5公斤盐?
经济学理论基本上只讨论了为什么一公斤糖5块钱,用的是供需原理。但后一个问题,好像并没有人关心过。而事实上,在古典理论中,后一个问题才是真正的关键(古典理论关心的是物与物之间的交换,货币只是个中间品,交换完成之后就没有用了)。
从《规则论》的角度看,这一点也极为关键,因为一个物品的价格的绝对值,其实只是表象:从根本上讲,一个物品的价格,是一个比值,和其它物品的交换比值。
可以用一个简单的模型来做计算:
假定一个封闭,工作选择完全自由,不同的工作可以相互替代,充分就业,理性选择的市场,那么可以得出,所有人的工资都是一样的。而工资又等于工人的边际产出(这里借用了古典经济学的一个基本假定),而边际产出等于边际产量*边际产量价格,所以,
工资=边际产出量*边际产量价格
由于工资是相等的,所以两个物品的边际产量价格的比值等于边际产出量的反比。而这个价格比,其实就是两个物品的价值比,或者说,u1/u2。
所以,决定物品基础价值的,是边际产出量。两个物品之间的价值比值取决于边际产出量的比值(“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在这里得到了很好的证明,同时,这个观点也好像和《资本论》里关于物品价值取决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论述有一定相通之处)。
为什么要做出这些基础定义?因为这样定义之后,有些必须用很牵强的假设来解释的情况就归入了理性的范畴,可以用理性来解释。举个例子,有一个说法叫做“风险厌恶”,说某些人讨厌风险,如果你和他打赌,抛硬币,赢了就赢1000块,输了也输1000块,风险厌恶的人就会选择不赌。但在《规则论》看来,“厌恶”和“偏好”,“倾向”等等一样,是理论上的偷懒或者作弊:找不着合理解释的时候,往这几个词上一推,万事就ok了。至于是不是正确...反正大家都没有合理的解释,这个起码是个解释不是?
以《规则论》来分析,这个赌,只要是理性的人,就不应该接受,因为不划算--输的1000块和赢的1000块对一个人的价格是不一样的:
假设你有B0,那么,赢了ΔB,利益变为B1,价格为 B1/B0* v =(B0+ΔB)/B0*v; 而损失了ΔB,利益变为B1,“反向 增长”,所以价格为B0/b1*v=B0/(B0-ΔB)*v; 二者相比较,得出损失与获得价格之比为
在输赢概率各50%的情况下,不应该赌; 而且B0越小,则越不应该赌,或者赢的概率必须越高。穷人为什么很难翻身?因为他们根本就不能去抓住一些即使是风险不大的机会,输不起。
还有一个问题:
100%得到1千块,10%概率得到1万块,1%可能得到10万块,数学上,这三个值是一样的,你选哪个?这个在《博弈论》中,更多的是用来描述风险的。
但如果把问题改成:100%得到1分钱,10%概率得到1毛钱,1%概率得到1块钱,你选哪个?这个答案似乎非常明显,是不是?
所以问题的答案是:取决于你有多少。这是一个理性的答案。第一个选择题,如果是比尔盖茨那样的人,选择可能就是3,和我们对第二个选择题做出的选择一样。
为什么有些人会买彩票?原理也差不多。
…
基本假定,基础概念是一门科学可以走多远的基础。经济学现在遇到问题,很多现实问题解决不了,不是因为经济学不是科学,而是基础假定和基本概念需要进化。这个进化如果不能完成,那不管多少新的经济学理论出来,都不会有多少价值,这就和盖楼一样,地基没有强化之前,可以盖出各种各样的楼,但这些楼,都只能一般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