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写完的早,看了点杨绛先生的《我们仨》,里面提到一个细节很打动我——圆圆(钱钟书、杨绛的女儿)小时候很皮,但在辣斐德路(钱家)却乖的出奇,看着堂兄堂姊们在院后的荒地里疯玩,她只乖乖的坐在我的腿上。
钱钟书家是个旧式大家庭,父母和兄弟姊妹以及他们的孩子住在一起,他和杨绛英法留学归国后,钱赴外地教书,钱家里住不开,杨便带着女儿住在不远的娘家,偶尔到辣斐德路的钱家“做媳妇”。对幼小的圆圆来讲,到辣斐德路的爷爷家是做客,必须要“乖”,回了姥爷家,便可以尽情放肆。
我也有过同样的经历。小学五年级上完后从爷爷奶奶所在的城市转学到父母所在的县城念六年级,小学是位于县城中心的实验小学,父母住在农村,每天往返不现实。无奈之下寄居在爷爷表妹家,这么远的亲戚对方肯接纳已实属不易,我也一改在家的懒惰习性,洗碗、扫地一类的家务活儿抢着干,每天自己铺床叠被、把房间收拾的井井有条,甚至身体不舒服也硬扛着不想给别人添麻烦。
那一年,我乖吗?真的很乖,因为我怕因为不乖被赶走,那样我就没地儿住了,没地儿住就没法上学,我还是想上学的。
但是那一年,我非常非常孤独,也非常非常不快乐,严重缺乏安全感。
所以,别再把“乖”、“听话”这些词儿挂在嘴上天天给孩子洗脑了,他调皮捣蛋,是因为最亲最近的人在身边。其实,只要不危害自己和他人、不触碰原则,让他疯一会儿又怕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