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二十四史》第55天:焚书的前夜

秦始皇于公元前213年在咸阳宫设酒宴,应邀有七十位博士前来献酒祝寿。这场酒宴本是君臣们欢庆的宴会,但却成为了另一种辩论场。

其中一个叫周青的人上前颂扬道:“过去秦国的土地不过千里,仰仗陛下的圣明,平定了海内,将蛮夷驱逐,凡是日月所照的地方,没有不臣服的。

把诸侯改为郡县制,人们安居乐来,没有战争祸乱,这些可以流传千古。自上古以来,没有人能比得上陛下的威德。”

周青在为秦始皇歌功颂德的时候,淳于越出来反驳道:“我听说殷商和周朝统治天下一千多年,分封子弟和功臣,作为自己的辅助。如今陛下拥有天下,而子弟却是普通百姓,一旦出现如田常和六卿那样的大臣,没有辅佐的人,靠什么来相救?

做事不效法古代而能长治久安的,没有见到过。周青当面阿谀奉承,来加重陛下的过错,他不是忠臣。”

就在二人争论不休的时候,秦始皇把这个问题交给大家来讨论。

李斯说,五帝制度不相重复,三代的做法不相袭,各自用自己的方法治理天下,这并不是他们故事要彼此相反,而是时代变了,情况不同了。

现在陛下开创的伟业,这本来就不是那些愚笨的儒生所能理解的。况且淳于越说的是三代旧事,是不值得效法的。

从前诸侯并起纷争,大量招揽游学之士。如今在下已定,法令由中央统一发出,百姓就应努力从事自己的劳作,士人就应该学习法令。这些儒生不效法当今而学古,用来非议当世,惑乱百姓。

李斯接着又冒死进言,古代没有统一,所以诸侯并起,大家都称道古代来危害当下,粉饰虚言扰乱现实,大家都赞赏自己的所学,来非议当下的制度。

如今皇帝统一天下,但私家之学相互勾结非议法令教化,只要有命令下达,就按自己的学说来议论,在家和出门都在议论,以此来博得名声显示自己的高明,还与下面的人制造舆论。

如果不加以制止,君主的威严就会下降,还会形成朋党。并请求史官把不是秦国的的史记进行烧毁。

不是博士官掌管的,如有收藏《诗》《书》,诸子百家著作的人,都要到郡守那里去,一起烧掉。

如还要议论这些书的处以死弄示众,借古非今的满门抄斩。官吏如有不报者,也同罪。命令下达三十天不处理的,处以黥刑,发配去修长城。

不烧毁的是医药、占卜、种植类书。如果有人想要学习法令,就以官吏为师。秦始皇同意了这个建言。

这是焚书坑儒的前夜的一次宴会。

周青当面的歌功颂德,这是新势力的代表之音。他看到的是大一统,人人安居乐,无战争祸乱的景象。

这是对秦始皇的功绩的肯定,也是对郡县制优越有力证明。在周青看来,废除分封制,使用郡县制,让混乱了百年的局面得到统一,这是进步的表现。

但淳于越则有不同的看法。他用商周的分封制指出当今皇帝的子弟成了普通百姓,如果出现不测,帝国将无人可捍卫皇权。

这是两种不同的声音,各自说的都有理。要么变革用郡县制构建一个中央集权的新帝国,要么回归过去分封制,维系宗室血缘贵族体系。

面对这样的争论,李斯站了出来,他的一番话结束了这场争论,并把帝国推到了另一个极端。

李斯前面讲得还比较符合当下,但他后面的话就太过激进,因为他所提出的是要“焚书”。

他要烧掉的是那个多元的、自由的相思。他要构建是非黑即白的一元化思想。关键秦始皇还同意了这样的进言。

秦始皇一句“可”,也就意味着历史上一场文化浩劫的到来。

焚书也确实能达到李斯的目的。这给以儒家为代表的思想以沉重的一击。短期来看,也确实能巩固郡县制,强化中央集权,一个假象就是让帝国更加稳固。

但从长远来年,它毁掉的许多经典,造成无法挽回的文化损失。更重要的是,当一个政权能用暴力来统一思想时,学术、思想的自由,文明的进步就成受到局限。

这次宴会上的辩论,最终会以焚书来达到目的。但,这不会长久,也不稳定。所以秦朝才会在短时间里被代替,而秦能勉强具有文化代表的就只有一部《谏逐客书》。

李斯是法家代表之一,从目前来看,法家的最后结局都有些惨,吴起、商鞅、申不害、韩非、还有李斯自己,无一不是。

李斯的一番进言,虽然达到了他想要的目的,但也为自己的结局埋下伏笔,这个后面再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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