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遇到了一件比较纠结无奈的事情。
上级部门给了几个先进的名额,按照工作的积极性和成绩的排序,某地应该会分配到一个名额。
因为上级对名额分配有一定的层级要求,所以我给领导建议的是给某地两个名额。因为某地今年的成绩真的不错,而且工作人员也是非常的积极,经常与我们进行对接沟通。
而其他的地方相比较而言,可给可不给。
分管领导对此事认可的,但是当他向我们的主要领导汇报时,领导建议兼顾一下其他地方。
领导的意见自然也是为了促进工作,我们也没有什么意见。
但是我们的领导也要求分管领导进一步向大领导汇报一下,毕竟是上级单位的表彰。
这一汇报,就闹出了妖蛾子。
分管领导一脸难看的回来了,跟我说,大领导的意见是一个名额都不给某地。
原因是,正因为他们工作干得好,他们的主要领导已经提拔走了,就没必要再给他们锦上添花了。
或者换句话说,即便给了他们这个荣誉,也无法激励新上任领导的工作积极性。
分管领导当场还为某地争取了一下,但大领导并没有改变自己的决定。
分管领导不死心,又接着给我们的主要领导申请,问其是否可以再去争取一下。
结果主要领导回复:按照大领导的要求执行。
这下分管领导就无话可说了,最好把名额顺次延至其他地方。
我们平时跟某地关系挺不错的,有什么事情都会及时的沟通联系。但这件事情让我们真的是无法开口,毕竟人家工作那么积极,结果到评优秀的时候反而没有他们的名额?这让人家怎么想?
再说了,领导提拔走了,是领导的事情,干活的,毕竟还是工作人员。这次荣誉也不会给到领导,就这样剥夺人家的荣誉机会,实在是难以理解。
但我们也没有办法,该做的也都做了,该争取的也去争取了,最终这个结果真就不是我们能够决定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