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剧是如何造成的?在我们读过莎士比亚的几部著名的悲剧之后,我们应当对悲剧有一个基本的认识。如何才能被称之为悲剧,而什么能导致一个悲剧?就拿《哈姆莱特》为例,在哈姆莱特中导致最后那样的悲剧,发生的主要原因其实在于哈姆莱特自己本身。当然罪魁祸首你有可能会说是他的叔父,也就是国王,但是如果再结合哈姆莱特在文中所体现出来的纠结,那么会发现,在哈姆莱特之中真正纠结的东西是哈姆莱特的理性与感性。理性与感性的互相冲突始终在影响着他的复仇。而在很多悲剧中都会有这样的表现手法。我们现在在读的索福克勒斯的悲剧《俄狄浦斯》与《安提戈涅》也正是用了这种手法。
在《俄狄浦斯》中,俄狄浦斯为了找出真相,一直在于天命和命运抗争,但是最后他还是无法战胜所谓的命运,致使了最后悲剧的下场。《安提戈涅》则承袭了《俄狄浦斯》中的内容。
《安提戈涅》中,导致最后安提戈涅的悲剧的主要原因还是安提戈涅与克瑞翁所争执的东西。克瑞翁制定了不许埋葬安提戈涅的哥哥的法律,而安提戈涅则是在遵守天神所颁布的应该妥善安葬每一个死者的天条。从理性上来讲,其实他们都没有错。对于以前的古希腊人来说,天神的律条肯定是至高无上的,但是如果是这样凡间的法律就可以不遵守吗?要是真的每一个人都按照自己所思考的正义的方式去行事,那么世界难道不会乱了套了吗?可是如果这么说的话,他们两人之间到底是否有对错之分呢?如果有对错之分,又谁对谁错呢?
按照我的看法,在成文法与自然法中,我其实更赞同成文法。当然安提戈涅和克瑞翁都没有错,你可以说他们之间没有对错之分,也可以说他们都是对的。但是再从理性的角度去思考,到底哪一种法律更加需要被人们所遵守?之所以有很多人会选择安提戈涅,有可能是因为安提戈涅的做法确实是为人之本性所认同的。她如此的勇敢,如此的不畏惧法律的力量,只为了去埋葬自己的哥哥,确实十分令人动容,也十分感人。但是不管我们从哪一个角度去思考,本能,情感理性,德性。安提戈涅的所作所为,让人感觉其实是建立在情感之上的。她可以出于情感去埋葬他的兄长,也可以同样是出于情感所以要反抗所谓的命运一说。其实这样说起来都是相同的,她的所作所为就是建立于情感层面。首先,她的哥哥确实背叛了忒拜城,这是毋庸置疑的。而当时她的君主在她去埋葬自己的哥哥之前就已经定下了法律,不允许任何人埋葬他,既然君主定下了法令就应该遵守,这也是正常的。而安提戈涅的做法却反而显得不正常了。她要么是为了反抗,要么是为了亲情,总而言之,去埋葬了自己的哥哥。因为亲情丢掉了性命,你当然可以说这样做也值得。但是当你这么说的时候,你将什么摆在正当的法律面,什么摆在只不过是一时冲动的情感面。肯定是法律。
奠定法律的作用就是为了能够让人遵守并且约束人们。从古至今的悲剧有多少比安提戈涅也更加悲惨的或是更加令人动容的悲剧肯定也有千千万万。可是不管出于何等情感,法律与理性都首先被摆在最中间。而这对于一个当权者来说,肯定是首先最需要考虑的。所以在成文法与自然法之间,自然法也许出自人的内心,但是内心之所以需要成文法来约束,正是因为情感有的时候会带来一些不正当的后果。而在这两种后果之间,到底该选择哪一种,我的观点,是选择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