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5-21《孟子·万章(下)》道德抬杠无济于事

原文:

万章问曰:“敢问交际何心也?”
孟子曰:“恭也。”
曰:“却之却之为不恭,何哉?”
曰:“尊者赐之,曰:‘其所取之者义乎?不义乎?’而后受之。以是为不恭,故弗却也。”

翻译:
交际,是以礼往来。却,是据而不受。
万章问:“与人交际,礼仪币帛往来,该存何心?”
孟子说:“该存恭敬之心。”
万章问:“俗话说,对别人的礼物,反复拒绝接受,就是不恭。这又是什么道理呢?”
孟子回答说:“别人送的礼物,也不能无故拒绝。比如有尊者送我礼物,我心里老是在犹疑,他这东西想来也是从别人那里得来的,这来路正不正?义不义呢?如果义而得之,则可接受;如果是不义之物,就不接受。那么当你在那里猜测的时候,就已经否定了对方,鄙其物而轻其人,这是极大的傲慢,是对人不恭。所以宁愿接受,也不要推辞。”

原文:

曰:“请无以辞却之,以心却之,曰:‘其取诸民之不义也。’而以他辞无受,不可乎?”
曰:“其交也以道,其接也以礼,斯孔子受之矣。”

翻译:
万章并不满意老师的回答,还要挑战道德高度,问:“尊者所赐,固然不可推辞。但如果是不义之物,终究不能接受。他送我东西,我虽然找不到话来推辞,但心里并不想接受,心想:‘他这也是取之于老百姓的不义之财。’那我就找其他的托词来拒绝接受,这样不行吗?”
孟子说:“他以朋友之道和我交往,以朋友的礼节送我礼物。这没什么毛病呀,这样的礼物,就是孔子也会接受。为什么仅仅因为他的权势,就要推测他送的是不义之财呢?”

原文:

万章曰:“今有御人于国门之外者,其交也以道,其馈也以礼,斯可受御与?”
曰:“不可。《康诰》曰:‘杀越人于货,闵不畏死,凡民罔不憝。’是不待教而诛者也。殷受夏,周受殷,所不辞也,于今为烈,如之何其受之?”

翻译:
御,是拦路抢劫。万章继续抬杠:“假如一个强盗,在城外郊野拦路抢劫,得了财物,拿来送给我。他的财物虽然是抢来的,但是他以朋友之道和我交往,以朋友的礼节把那财物送给我。按您的说法,难道我也可以接受吗?”
孟子说:“当然不可以。《周书》康诰上说:‘杀人越货,横强不怕死的这种人,是没有人不痛恨的。’这样的人,不必再教化他,直接就可以诛杀了。这样的法律,夏朝就制定了,从夏朝传到殷商,殷商传到周朝,都没有更改。现在抢劫犯罪更加猖獗,怎么能接受他呢?”

原文:

曰:“今之诸侯取之于民也,犹御也。苟善其礼际矣,斯君子受之,敢问何说也?”
曰:“子以为有王者作,将比今之诸侯而诛之乎?其教之不改而后诛之乎?夫谓非其有而取之者,盗也,充类至义之尽也。孔子之仕于鲁也,鲁人猎较,孔子亦猎较,猎较犹可,而况受其赐乎?”

翻译:
万章说:“今天的诸侯取之于民,难道不是强盗行径吗?巧取豪夺,和强盗有什么区别呢?假如他们把交际礼节搞好,君子就接受他们的馈赠。这和接受强盗的馈赠又有什么分别呢?”
孟子说:“那么按你的说法,如果今天有王者兴起,修明法度,就要把这些诸侯拉出去,挨个全都砍了吗?还是先施教令,既往不咎,推行改革,有不改的再处罚呢?你说他取了民脂民膏,就是强盗,和拦路抢劫的罪犯没分别,那是把‘抢劫’的含义类别扩大到最尽头了。”

华杉曰:
万章的抬杠非常典型,我们今天也能看到这样的人,政治首先是现实的,他却不承认现实;现实来源于历史,他也不承认历史,把标准抬到无限高标准,义正词严。好像只有他最正确、最正义、最高尚,但他又能为国为民做成什么事情呢?
孟子接着说:“当年孔子在鲁国做官。鲁国风俗是,打猎的时候大家要去抢夺猎物,所以孔子也去抢。这田猎之事,是粗鲁的事,争夺猎物,也算陋俗。而孔子却能入乡随俗,不肯自别于鲁人,更何况是接受别人的礼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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