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朱莉娅•克里斯特娃的身体政治(2)
在《语言中的欲望》(DesireinLanguage,1977)的各篇文章里,克里斯特娃更全面地以精神分析的词语来定义符号态。象征秩序所压抑并由符号态迂回显示的原初内驱力,在此被理解为母性内驱力(maternaldrives),那些内驱力不仅是属于母亲,它们也是幼儿的身体(男女都是)依赖于母亲的标记。换句话说,“母性身体”代表了一种浑然一体的关系,而不是一个分离的欲望的主体或客体;事实上,它指代那先于欲望、先于作为欲望的先决条件的主体/客体二分的圆满欢愉。象征秩序是建立在拒绝母亲的基础上,而符号态则通过韵律、谐音、音调、声音游戏和重复,在诗语言里重新呈现或者恢复母性身体。甚至“婴儿的牙牙学语”和“精神病症话语的呓语”,都是母亲-婴儿关系的浑然一体状态的展现——这是在婴儿与母亲分割/个体分化之前的一个异质性的冲动领域,它同样是强制执行的乱伦禁忌所带来的结果。乱伦禁忌造成的母亲与婴儿的分离,在语言上表达为音与义的割裂。用克里斯特娃的话来说:“音素(phoneme)作为区别意义的元素,它属于作为象征秩序的语言。但这同一个音素也牵涉了韵律和音调的重复;因此它往往有独立于意义之外、自给自足的倾向,而使自身保持一种符号态的性质,趋近于本能内驱力的身体。”在克里斯特娃的描述中,符号态摧毁或侵蚀着象征秩序:它“先于”意义,比如说当小孩开始会发声的时候;或者出现于意义“之后”,比如说一个精神病患者不再使用言语来意指的时候。如果我们把象征秩序和符号态理解为语言的两种形态,并且,如果符号态主要是被象征秩序所压抑的,那么在克里斯特娃的理解里,语言是一个象征秩序在其中仍维持着霸权地位的体系——除开符号态通过元音省略、重复、纯声音,以及借由意指不明确的意象与隐喻使意义增衍,而干扰象征秩序的意指过程的时候。在象征秩序模式中,语言建立在切断对母亲依赖的关系上,它因此变得抽象(抽离了语言的物质性)而意义单一;这在数量或纯粹形式的推理中最为明显。而在符号态模式中,语言以诗化的方式投入对母性身体的恢复——它是一种弥散的物质性,抗拒所有明确以及单义的意义表达。克里斯特娃写道:在任何一种诗语言里,比如说格律上的限制,不仅敢于违反一个民族语言的某些文法规则……而且,在最近的文本里,这些符号态限制(格律、象征主义作品的元音音质[vocalictimbres],以及诗页上的书写布局)更伴随了无以收回的句构省略;我们无法重建那个被省略的特定句构范畴(名词或动词),而这句构范畴是语言表达的意义所以能够确定下来的关键。对克里斯特娃来说,这种无法确定性正是语言里的本能时刻(theinstinctualmoment),它的分裂性功能。因此诗语言意味着一致的、具有意指能力的主体的崩解,回到原初的浑然一体、也就是母性身体的状态:作为象征秩序功能的语言,是以压抑本能的内驱力、以及与母亲之间浑然一体的关系为代价建立起来。而相反地,不稳定的、未确立的诗语言主体(其所发出的言语从来并不独独为符号)的维系,则是以重新激活这个受到压抑的、本能的、母性的元素为代价。克里斯特娃提及诗语言的“主体”并不十分恰当,因为诗语言侵蚀、破坏主体,而在此对主体的理解却是参与象征秩序的一个言说的存有。她追随拉康的看法,认为禁止与母亲的乱伦结合的禁忌是奠定主体基础的律法,这个基础切断或打破了依赖母体的浑然一体的关系。在创造主体的同时,禁制律法创造了象征秩序或语言的领域,作为一个单义的意指符号体系。因此,克里斯特娃作了一个结论:“对未确立的、过程中的主体(subject-in-process)而言,诗语言可以说是与乱伦相当。”违反它自身奠定基础的律法而打破象征秩序语言,或者意义上相当地,从它自身的内在本能浮出到语言中的断裂,这不仅是力比多异质性在语言里的喷发,它也意指了自我在个体化之前依赖于母体的一种肉体状态。因此,诗语言总是意味着回归到母性身体的领域,而母性领域既意指力比多的依赖性,也意指了内驱力的异质性。克里斯特娃在《贝里尼所谓的母性》一文里指出,由于母性身体意指着失去一致的、明确的身份,因此诗语言处于精神错乱的临界点。而有关女人在语言中的符号态表达的情形里,回归母性领域则意指了一种前话语的同性情欲,而克里斯特娃显然也将之与精神错乱联系起来。虽然克里斯特娃承认诗语言通过参与象征秩序——也因此参与了语言沟通的规范——而得以在文化中持续下去,她却否定了同性情欲也同样能够有非精神错乱的社会表达。我认为,克里斯特娃关于同性情欲本质为精神错乱的观点,关键要从她接受了结构主义的假定来理解,这个假定认为异性恋情欲是与象征秩序的建立同存共延的。因此根据克里斯特娃,同性欲望的投注只有通过在象征秩序里被认可的一些移置,比如像诗语言或生产行为,才能得到实现:经由生产,女人进入了与其母亲的联系;她成为、她就是自己的母亲;她们是同一个连贯整体的自我分化。她因此实现了母亲身份的同性情欲的一面;通过母亲身份,女人一方面更接近她的本能记忆,同时更向她的精神错乱状态敞开,结果也更加否定了与社会和象征秩序的联结。根据克里斯特娃,生产的行为无法成功重建个体化之前的那种浑然一体的关系,因为幼儿总会经受乱伦的禁制,并分离为一个独立的身份。就母亲与女童分离而言,对两方面都造成了抑郁的结果,因为这分离永远无法彻底完成。抑郁与哀伤或哀恸不同:在哀伤或哀恸的情形里,分离得到了承认,而投注于原初客体的力比多成功地移置到一个新的替代客体上;而抑郁代表了无法进入哀伤的状态,在其中丧失只不过是被内化了,因此在这个意义上说是被拒绝接受了。母性身体并没有成为与身体的一种负向情感联系,而是作为一种否认而被内化,因此,小女孩的身份认同本身成了一种丧失,一种独特的剥夺或缺乏。这样一来,所谓同性情欲的精神病症,就在于它以抑郁回应了与母性身体的分离,而与父权律法和女性“自我”的建立基础——尽管它可能是脆弱的——彻底决裂。因此根据克里斯特娃的观点,女性同性情欲是精神病症在文化中的浮现:同性情欲-母性(thehomosexual-maternal)的这一面是言语的纷乱,意义与观看完全缺席;它是触觉、移置、韵律、声音、闪现,以及一种幻想着仍紧紧依附着母体、不致陷落的状态……对女人来说,它是失去的乐园,但又似乎是近在咫尺。然而对女人而言,这样的同性情欲展现于诗语言中,而事实上诗语言成为除了生产以外,唯一能在象征秩序的框架里得到维系的一种符号态形式。因此对克里斯特来说,公然的同性恋无法成为文化支持的一种行为,因为它未经中介而打破了乱伦禁忌。但是,为什么情况一定是如此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