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历了这次黄鼠狼与田鼠的合同纠纷后,老虎大王开始深入思考森林王国的管理制度。光有税收条例,以及森林保障体系还不够。随着市场的活跃,以及动物居民们经济活动的增多,方方面面的事情都要考虑到。
于是,老虎找来了狐狸,研究了一个晚上。
第二天,森林中央的大树上,张贴出森林王国三号公告:
1、欠债还钱,凡是动物间的借贷行为,需严格签定借贷合同,并列明借贷标的物,还贷形式,利息以及借贷周期。
2、双方应尽量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行使权利和义务,若遇到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如约完成的,由双方先行协商解决,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交由经济法庭裁定,第一任经济法庭庭长由狐狸担任。
3、对于经济法庭的裁定仍有不满的,可在裁定生效之日起五个自然日内,向老虎大王提出上述,由老虎大王进行终审裁定,并强制执行。终审裁定不可上述。
动物们看到公告,照例又是议论纷纷,毕竟动物王国的改革形势一片大好,老虎大王的英明决策得到了普遍认同,大家都认真把公告抄录下来,准备留作日后不时之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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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则的最高形式为法律,依次为条例、暂行办法和临时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