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习录(卷 上)
【四三】.名正则言顺
问:「孔子正名,先儒说上告天子,下告方伯,废辄立郢,此意如何?」
先生曰:「恐难如此。岂有一人致敬尽礼,待我而为政,我就先去废他,岂人情天理!孔子既肯与辄为政,必已是他能倾心委国而听。圣人盛德至诚,必已感化卫辄,使知无父之不可以为人,必将痛哭奔走,往迎其父。父子之爱,本于天性,辄能悔痛真切如此,蒯聩岂不感动底豫。蒯聩既还,辄乃致国请戮。聩已见化于子,又有夫子至诚调和其间,当亦决不肯受,仍以命辄。群臣百姓又必欲得辄为君。辄乃自暴其罪恶,请于天子,告于方伯诸侯,而必欲致国于父。聩与羣臣百姓亦皆表辄悔悟仁孝之美,请于天子,告于方伯诸侯,必欲得辄而为之君。于是集命于辄,使之复君卫国。辄不得已,乃如后世上皇故事,率群臣百姓尊聩为太公,备物致养,而始退复其位焉。则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名正言顺,一举而可为政于天下矣。孔子正名,或是如此。」
佐藤一斋云:“正名之说,与苏子由《古史》所论更类,而此为理更精矣。又引苏氏(苏辙,字子由,号颍滨遗老,一〇三九至一二。四川眉山人)之《古史论》曰:‘灵公黜其子而子其孙,出公不父其父而称其祖,人道极矣。孔子于是焉而正之,何为而可?灵公之死也,卫人立公子郢。郢不可,则卫人立辄。使辄而知礼,必辞。辞而不获,必逃。辄逃而郢立,则名正矣。虽以拒蒯聩可也。虽然,孔子为政,岂将废辄而立郢耶?其亦将教辄避位而纳蒯聩耳。蒯聩得罪于父,生不养,死不丧。然于其人也,《春秋》书曰:‘晋赵鞅帅纳卫世子。,蒯聩千戚,非世子而以世子名之,以其子得立于卫,成其为世子也。若辄避位而纳其,是世子为君也,而名有不正乎!名正而卫定矣。”,
[译文]
陆澄问:“孔子端正名分,先儒说是上报天子、下告诸侯、废黜公孙辄而拥立公子郢,这种看法正确吗?”
先生说:“我恐怕不能赞同。哪有别人对我恭敬有礼,让我执掌政权,我却要先把他废除的道理?显然不符合人情天理。孔子既然答为卫国国君辄理政,必定是卫国国君信任他而把国家交给他,也能听进去他的劝诫。圣人盛德至诚,必定能感化卫辄,让他知道不孝顺父亲的不可以称之为人,卫辄一定将痛哭奔跑,去迎回他的父亲。父子之爱源于人之本性,辄若能切实悔悟反省,他的父亲蒯聩怎能不被感动?假若蒯聩回来后,卫辄把国家交给父亲治理,并以此请罪。蒯聩已被儿子深深打动,又有孔子在中间诚心调解,蒯聩当然不会接受,依然让儿子治理国政。群臣百姓也必定会愿意卫辄为国君。卫辄是自我检讨自己的罪过,向天子请罪,向各方诸侯公布,表示一定要把位子给父亲。而蒯聩与群臣百姓都赞扬卫辄已经悔悟了且具备了仁孝的美德,也上告天子,向各方诸侯公布,一定要让辄成为卫君。于是天命集于卫辄,让他重新做卫国的国君。卫辄不得已,于是像后世尊立太上皇的故事那样,率领群臣百姓尊奉父亲蒯聩为太公,极尽孝养,卫辄才重新做了卫国的国君。这样国君、大臣、父亲、儿子都恪守自己的身份,名正言顺,天下大治。孔子所说的正名分,大概就是这个意思吧。”
释疑:
圣人所思所虑,无非天理良知;圣人所言所行,无非循礼致知,此亦知行合一之论也。礼者,理也,子曰:“克己复礼为仁。”故守礼即是循理,即是仁心义举。仁心义举之昭然,即是人间伦德,即所谓“五伦八德”之行。
所谓正名之论,亦应循礼而演。此处之演,并非世俗“导演”之论,而是指圣心之发用,皆天理流行所致也。“废辄立郢”,未为不可谓之礼,然非天理良知根本之所在;亦非人情物理极致之周全。根本所在,仁施义行乃伦理之昭然。聩弑母是罪,而辄拒父亦是罪。至诚如神,孝感动天,君仁臣忠,父慈子孝,皆仁德之表也,若得使然而彰,莫非天理自然而行乎。尧舜之道,孝悌而已。瞽叟弃恶从慈,象之改邪归正,莫非皆有赖于此乎!故先生正名之演,乃良知之致,天理之行也。
以上贬聩辄父子弑拒之非,褒舜帝孝悌之是,或略显迂腐,其实不然。因为还是那句话,圣人“何思何虑”,只是循个天理。理无善恶,故物事亦无善恶;理知是非,故是非只能依理而断,而理之所在,莫非人之伦德所见也。另有,圣学乃为己之学,故君子反求诸己。
传习录逐条精讲摘要:
“孔子正名”这是“王编剧”提供了一个剧本,这个剧本很生动,也很合理。
儒家的道德理想主义,坚决抵制任何功利主义,一定要用圣人之道,道统来约束政统。阳明先生这么不知疲倦地说良知,都是为了把道统树起来,用道统来教化,来改变掌权人的心思。
以良心来教化政治,这是比登天还难的工程。历代有志识的人,不灭不绝地坚持做这件事情,阳明先生是做得感天动地的一个,包括编这个“正名”的剧本。
附注:
①正名。《论语·子路篇》第十三,第三章云:“子路曰:“卫君待子而为政,子将奚先?’子曰:‘必也正名乎。……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
②先儒。指胡氏与朱子。朱子《论语集注》注上章,引胡氏云:“卫世子蒯聩,耻其母南子之淫乱,欲杀之不果而出奔。灵公欲立公子郢,郢辞。公卒,夫人立艺,又辞。乃立蒯聩之子辄,以拒蒯聩。夫蒯聩欲杀母,得罪于父,而辄据国以拒父,皆无父之人也,其不可有国也明矣。夫子为政,而以正名为先。必将具其事之本末,告诸天王,请于方伯,命公子郢而立之。则人伦正,天理得。名正言顺,而事成矣。”此事载《左传》定公十四年经传、哀公二年与十六年《传荔胡氏。木櫬信良《朱子四书集注典据考》(台北学生书局,一九七六,页二〇四)以为胡安国(字康侯,学者称武夷先生,谥文定,一〇七四止一一三八。福建崇安人);东敬治与中田胜以为胡寅(字明仲,安国兄子,学者称致堂先生,』一〇九八至一一五六),误以其号为五峰;安井小太郎与近藤康信以为胡宏(字仁仲,安国次子,学者称五峰先生,一一O五至一一五五);叶绍钧以为胡瑷(字翼之,称安定先生,九九三至一O五九),必误。诸注家并不指语出自何书,无从对检。查《朱子语类》卷四十三(页一七五三)谓:“胡文定说辄事极看得好。”接着即“问胡氏之说,只是论孔子为政正名,事理合如此”。似胡氏即指胡安国。然安国之《春秋胡氏传》哀公=年论辄事,不论孔子为政。所言辄事约二百字与此处所引不同。《语类》卷十九(页七〇五)云:“问语解胡氏为谁?曰:‘胡明仲也。…则此处胡氏指胡寅可知。唯查其《读史管见》不见论辄事。《五峰集》 (《四库全书》珍本)卷五《论语指南》(页四十四)评《子路篇》第十三,第三章“必也正名”云:“蒯聩无父出奔,失世子者,罪其轻。佻谋非常,至于出奔,失世子之道也。赵鞅纳之而称世子者,罪大。臣辅辄而拒父也。蒯聩无父,辄亦无父。天下岂有无父之人尚可以事宗庙社稷,为人上者哉?故孔子为政于卫,则必具灵公父子祖孙本末。上告于天王,下告于方伯,乞立公子郢。然后入伦明,天理顺。无父之人不得之,名正而国家矣。”此段下截与朱子所引大致相同。岂朱子述其意耶?然朱子云,论解为胡寅。朱彝尊《经义考》谓胡寅有《论语解说》,但不见。想已佚矣。岂所引果出于胡寅之《论语解说》耶?待考。
③底豫。底,至也。豫,悦乐也。
④方伯。天子千里之外,设方伯,为一方之主,得掌征伐。如文王西伯是也。
⑤集命。集中命令。
⑥上皇。《前汉书》卷一云:“高祖六年(前二〇一年)尊太公为太上皇。”
⑦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论语·颜渊篇》第十二,第十一章云:“齐景公问政于孔子。孔子对曰:“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即君臣父子各得其所以为君臣父子之道。
净心斋笔录
2023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