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读到了137页。
关于写作的组织,深感作者阐述之精要细致。
写作,就是要写出有生命的东西,作者用圆球来比喻一篇独立的、有生命的文字。因为圆最是美满,混凝调和,周遍一致。经过剪裁与衔接,各部分环拱于中心,密合无间,不容更动。
要达到这样的效果,最好先把材料的各部分列举出来,加以剪裁,更为之排次,制定一个全篇的纲要。然后依着写作,同时再注意每节每句的组织。
人人都要这样写文章吗?大作家技术纯熟,能在意念中组织,甚而能不自觉地组织,所谓腹稿。那么,我今晚的这篇作业,是兴之所至一挥而就的,难道已跻身于大作家行列了?
擦擦脑门上心虚冒出来的冷汗,表个决心:今后写东西,定要列提纲,重组织,避免“暨乎成篇,半折心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