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昆区由南向北方向,行驶到阿吉奈道与自由道交叉路口,打右转向灯我踩刹车,突然一辆电车从车后方超速行驶,刮蹭到我车右前方,撞了我的车,一下车没说一句道歉的话。只是低头查保险,交警出现场,对方刚刚并没有报保险,只是装样子。交警说私了,没多大事。对方否认撞了我的车,还反口说认定谁的责任。发生事故时间12:10左右,我踩刹车停下来被对方撞了,不但不赔偿,说假话。我的车先出了停止线,对方抢着说他在前面。他的车右转不减速撞在我车上,谁的责任。去了调解中心认定不了,这么难判断吗?
请问现场出警的交警,既然拍照听了双方的口述,为什么不当时认定责任,反而要处理下一个。这个出警没处理好,怎么能转交到线上视频,这样工作敷衍,肇事者怎么能意识到自己的责任和赔偿!
线上的认定事故责任女交警更奇葩,只听造事者一面之词,轮到我说了,不听了皮球踢到现场交警。现场出警都不作为,交给线上交警,通过视频问讯,判断是不是主观臆断,这样认定怎么能公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正法治落地了吗?执法做到公正了吗?
2:30又移交到调解中心,事故程序很繁琐,调监控还要书面写事情经过,对方胡说不承认自己撞了,抓违法漏洞。
请问,执法人员姑息造事者,不作为互相推诿,程序繁琐,有公平吗,有异议不服,又在说服你不要起诉!我车停了被撞了,寒冬腊月在雪地里站了将近1个小时,一直到下午四点,处理结果居然双方各自有责任,我被撞了,错何在?欢迎大家评论区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