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着上一篇继续讨论“臣服”的巨大作用。
上次留下了一个问题——如果遇到不想做的事情该怎么办?我整理出了一个思考和行动的流程。
首先,搞清楚为什么不想做这件事情。通常来说,我们不愿意做一件事情的原因只有一个:没有足够的吸引力。如果不知道做这件事情之后自己会得到什么样的好处,相信很多人不愿意白费力气。要是还做不太好,那在做这件事情的过程中,自恋又要遭受不断的打击,很不划算。即使是玩游戏,都没人愿意玩自己玩不好的游戏,做事情更是如此。
接下来,要想清楚为什么不得不做一件自己在情感上不想做的事情。理由无外乎两点:第一,做了,可以得到极大的好处;第二,不做,需要付出极大的代价。这会儿,就是考验我们价值判断(价值观)的时候了。所谓价值观,就是搞清楚什么对自己更重要,什么最重要(引用笑来老师的表述,本人深以为然)。那么,一件事情“做”与“不做”,实际上就是自己问问自己:做这件事情得到的东西对我足够重要吗?不做这件事情,付出的代价我承受的了吗?如果心中有准确的答案,选择并不困难。
如果从上一步得到的答案是“做”,那么到此时,我们完成了从理性的角度做出选择的决定。很多人就是从这里着手开始做一件事情的,结果大部人都没有得到最终理想的结果。因为,我们并没有完成在情感层面的工作。在情感层面,自己并没有发自内心地接受——我要做这件事情。所以,能坚持下来就算不错了,想要做好,痴心妄想。我们每个人都有两个“自我”,一个理性化(擅长处理文字等抽象的事物),另一个则感性化(擅长处理图像等形象事物)。所谓“发自内心地想做(好)一件事”,就是让感性化的自我接受“我要做(好)这件事情”。所以,到了“臣服”登场的时候了。
既然我们明确得出一个结论——这件事情我要做(理性),那么我们就要告诉感性自我:这,是一个事实!而面对事实,最好臣服。这并不容易,当然需要练习。不过,我们仍然可以使用一些心理学的手段。
第一,赋予意义。比如,笑来老师当年为了去新东方教书,背单词的时候,假想背会所有单词,拿到offer后,年薪50万,那么每个单词就值50元。这样一想,背单词相当于变相赚钱。如果一天背100个单词,那相当于赚5000元!这样一来,面对单词的时候,谁还会感觉它们“面目可憎”呢?
第二,利用“罗森塔尔效应”。就是想尽一切办法让自己更加坚信“我是可以做到的”这样一种想法。我们的“感性自我”非常容易受到“哄骗”,无论是积极的还是消极的。《三傻大闹宝莱坞》中,兰彻总是拍着胸口说“All is well!”,就是在使用这个技巧。
第三,情景展现。曾经我在练习弹琴的时候,其实用过这样的方法。有些曲子技术难度很大,我有相当强烈的畏难情绪。于是,我做了这样一件事情:反复地看教学视频中老师的演示,然后,闭上眼睛,在头脑中产生老师演奏的画面,慢慢地,画面中的老师变成了我。我称之为“头脑练习”。这并不能让我一下子就能把曲子演奏出来,但是,对于打消“为难情绪”,大有助益。因为,形象的画面,非常容易让我相信一件事情——我也能如此优美地演奏出这首曲子。人本主义心理学家罗杰斯说过:人,是一切体验的总和。所以说体验非常重要。如果我曾经体验过成功(过程和结果同样重要),那我一定能够达到曾经的高度,再一次成功。我们当然可以将曾经在其他事情上面的成功体验迁移过来(注意,是体验,而不是经验),因为在面对“感性自我”时,并不需要那么的客观和准确(注意,这里是体验,而不是经验)。
经过这样的准备,与刚才仅仅在“理性自我”接纳“不得不做”这件事情的状况不同,此时的我们,是在情感层面上,真正做到了“愿意做(好)此事”。这样,后面的工作就是上一篇文章的内容了。面对开始做不好的事实,我们甘心臣服、接纳,安抚了“自恋”之后,就踏上了成功的道路。
虽然我尚算年轻,但对自己的这一套理论还是颇为信任的。至少,经过这样的努力,我相信任何人在绝大部分的事情上面都可以做到及格线以上(60分)。但如果还是不行,又该如何?果真如此的话,我认为需要认真考虑一下是否该放弃了。我们不可能擅长做所有的事情,即使是“发自内心想做好”,也经过了耐心的努力。不过,这并不是什么让人遗憾的事情。努力,让我们更加深刻、清晰地认识了自己。认清自己,本就是成长的一部分。如果事实是:我不擅长做这件事,那就接受呗(还是臣服事实)。所谓“尽吾志也而不能至者,可以无悔矣”。人生无悔,夫复何求!
本文引用内容:
1、李笑来《财富自由之路》;
2、得到专栏“武志红的心理学课”;
3、电影《三傻大闹宝莱坞》;
4、王安石《游褒禅山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