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带给人的意义的确非同凡响 。
作者余华是个大作家,他的这篇文章《写作,使我的人生完整起来》,介绍了他开始写作的心路历程。
大致经历了艰难的开始,疯狂地迷恋,大量的阅读思考,放飞自我四个阶段。
1. 艰难地开始
开始写作,并不是很容易的事,余华也不例外。
他开篇不是说写作本身这件事有多难,而是说“要建立屁股和椅子之间的友谊”这件事。 写作要耐得住寂寞,要有定力。坐下来,才能写下去 , 才有可能写出好的作品。其实,无论做什么事,投入时间是第一要素。没有时间的投入,就不会取得相应的成长。
2. 疯狂地迷恋
余华很迷恋川端康成的小说。和大多数迷恋某个作家的小说不同的是,余华“最迷恋的地方是那种细部的描述”。果然,余华看问题的切入点不同于常人。这种思维,是作家才有的思维 。通过川端康城的小说,余华初步找到了写作的一个要领:写视觉感受,而不是触觉感受。 这个发现,也让他陷入了迷茫,“不知道自己该写些什么”。
读到这里,我感觉他就是在说我呢,因为,我也经常不知道自己该写什么。有没有同款的?
3. 大量的阅读思考
爱写作,会写作的人,都有一个非常优秀的习惯,就是爱看书,大量的看书。
余华是边看边想,代入感很强。
比如,他看卡夫卡小说《乡村医生》,那匹神奇的马让他想入非非,萌生了“我想要是这样写,我也能写。” 想写的冲动跃然纸上。
比如,他在报纸上看到一条一车苹果被抢的消息,萌生了写苹果的故事,于是人生第一部作品《十八岁出门远行》完成了,从冲动到动笔,他完成了一次质的飞跃。 卡夫卡解放了余华的写作。
比如,他对鲁迅作品的认识也是值得我效仿的地方。
相信很多人对鲁迅的某些小说印象深刻,毕竟曾经入了中学课本的。《孔乙己》的这篇文章,我还能记得大概情节,至于给我的启发仅仅停留在语文老师总结的中心思想上。所谓的细节,就剩下一个“窃书不能算偷 ”,是不是很肤浅? 至于课文分析,一点不剩都还给老师了。
大多数人(尤其是我)读书,仅仅是读了书中的文字和文字堆砌成的故事情节而已,自己缺乏深入的思考,没有问:“为什么这样写?”
不经思考的读书,比没有读书也强不到哪儿去。
借着余华的 文章,让我明白了,想象力后边必须跟着洞察力,洞察力是一个写作者必备的基本功之一。
余华从福克纳的小说《沃许》中得到的启发是:真正优秀的心理描写都是不写心理的。他从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罪与罚》中也得到相同的启发:“当人内心非常平静的时候,才可以写他的心理,当他的内心非常动荡的时候,只能用一种外围的物质去表达,会更加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