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辽阔苍茫的金沙江两岸,彝族是这里的鹰。
千百年来,土司一直是这块土地上的主人。他们通过特殊的婚姻方式让种族延续。土司时代,黑彝和白彝之间是不能通婚的。燕京大学人类学家林耀华先生经过对大小凉山彝族的研究,彝族实行的是阶级内婚制,黑彜贵族男人只能在相同阶级中择女婚配,而白彝奴隶自成阶级,互相择偶。
但爱情是不分阶级、时间和地点,有时机缘巧合,私自苟合,比如贵族女子私通白彝男人,一旦被发现,男女双方皆处死刑。男人跳河或者跳崖自杀,女人则服毒或悬梁自尽。黑彝男人却可以与白彝女人通奸,即使发现罪可宽容。生下的子女称为"黄骨头"。旧时凉山,"黄骨头"为黑白两个阶层都不承认,地位甚难。
地质学家丁文江博士上世纪初从英国留学回国,在云南除了了解地质矿产,同时还对彝族的身体进行了随机抽查,他发现土司府一些自称是黑彝的人,他们的身高指数与纯粹是大凉山彝族的黑彝不同,个子矮了一点,真正大凉山的贵族身高显著,平均指数在一米七以上。贵族不但男人高,女人也如此。
地质学家因此怀疑这些人是黑彝和白彝的混合种族。表面上黑白是不通婚的,白彝是奴才,生的女儿黑彝可以随便使用,有时还抢汉人和其他民族的女人来做婢妾。
四川雷波有个土司姓杨,1928年去世,遗下妻女,老婆是马湖沙玛土司的女儿,姓安,时年才二十岁,长的羞花闭月,美貌且风流,竟然与家臣白彝杨寿萱同居,引发热议,为所有彝人不齿。按照彝家规矩,男女都将被处死。因为暂时没有土司,未来的土司也就是安氏的女儿尚小,这个规矩不能执行。
只是杨土司手下的黑白彝人从此不认安氏为主母,各自散了。安氏的父亲,统治马湖一带的沙玛土司也宣布断绝与女儿的关系,仅此而已。由此也可以说明旧时的彝族地区,土司就是头上的天,脚下的地。
婚姻引起的社会矛盾在许多地方都有发生。在美丽的川滇交界的泸沽湖,是属于永宁土司的地盘,传说是元世祖当年征兵大理,留下了一位姓阿的蒙古将军在永宁做官,阿家这一族人就是蒙古将军的后裔。泸沽湖是著名的女儿国,长期行的是母系制度,女人的地位高,有母无父。土司一家人走的又是父系社会。
麻烦来了,泸沽湖女儿国所有的百姓没有女儿出嫁,她要留在家里做继承人。土司一家人只好行"内婚",一家人之内彼此通婚,由于人数少,有时混乱到辈分都分不清。打破这项习俗的是土司府的大总管阿云山,他义无反顾娶了大落水村一位百姓家的姑娘做了老婆,虽然遭到了群情反对,最后还是胜利了,从此土司府的人可以超越等级与四围的人通婚。
还有一句题外话,泸沽湖这个叫阿云山的大总管,是写作《中国西南古纳西王国》洛克博士的好朋友,洛克在丽江几十年,是第一个把丽冮、泸沽湖、会理介绍给全世界的美籍奥地利人。他在丽江期间,阿云山大总管在各个方面都提供了帮助。
流传了上千年的土司制度到了近代,逐渐被瓦解。1914年,丁文江博士路过云南武定,正好看见一群人找县长告状,反对他们的土舍。说他们的李土舍无恶不作,抢人东西霸人妻女。
土舍是土官里面最低的一级,相似于现在的村长,不过地盘大的无边无际。上面依次是土司、土知县、土知府。清代雍正改土归流以后,武定这一方的土官,都已取消,只留下三个土舍,其余两个是慕连(我们上文提到的那安和卿土司)、和勒品。不要小瞧了这土舍,他是一个土皇帝,凡是在他地盘上的土人直接受他节制,他就是非法杀人,汉官都不过问。
丁文江博士在1933年《独立评论》上写道:"我一到环州,就有一位五十多岁的妇人,带了五六个差役来见,说是李土舍的母亲自老太太(自氏是黑夷的大姓)。一坐下来,她的跟人就送上一瓶烧酒来,说是土舍衙门送的土仪。这位自老太太穿的是寻常的汉装,但是用黑布裹着头,说的很好的汉话。她说照前清的规矩汉官来到,土舍应该出村子跪下迎接。因为她得信太迟,儿子年轻好玩出门去了,找他不着,所以失礼。她自己亲来赔罪。"
"不久有人拿着一张洋式的名片来,上面写的是李玉兰,字佩秋,武定。说是土舍的太太,本来要求拜见,因为生病不能出门,问我能不能过去谈谈。我正要看看土舍家里的情形,就立刻同来人走去。土舍的家原来是个衙门,有大堂、二堂。堂上放着有公案、朱笔、签筒。两边还有刑具。
领路的人一直把我带到上房的西厢。一进去方知道是土舍太太的卧室。这位土舍太太才不过二十岁左右,一脸的病容。上下都是省城的时装,脚不过五寸,大概是缠过的,头发结着一条大辫子,拖在背后。桌子上有玻璃镜子、雪花膏、刀牌的纸烟和《三国演义》。墙上挂着许多照片。床上的绸帐子、绣花枕头,同时拿一张名片请见她的婆婆。她先谢谢我亲来见她,说是很不适应的。不过因为生病不能出门,而且有话告诉我,所以才派人去惊动。"
"我先问她傈僳到武定告状的事。她叹口气说道:"这些人原是我们罗婺的奴才,相传十四代,从来没有反抗。自从郭王两位牧师来了,他们纷纷地入教,就渐渐地不容易管束了。几个月以前有从省城退伍的兵回到这里来,他们就叫大家抗租。他们说在兵营里面,傈僳和大家一样:不但夷家不敢欺负他们,连汉家对他们都很客气。为什么再当土舍的奴才。近来竟敢到县里告我们了!委员,请你写封信给张大老爷,把他们打几十板子就没有事了!"
在土司、土舍们的眼中,属下的人就是一头猪,把他们打几十板子就听话了。
这个被民众痛恨的李土舍是个什么样的人呢,"早上,这位李土舍亲自来见。他才二十七岁。穿一身青布的短褂裤,裤管极大。光着头,赤着脚,一副黑脸,满脸的横肉。我问他话他一句不答。他带来的差役说:"土舍年纪轻,不懂事,汉话也不大懂得,请委员原谅。"我给他照了一个相。他红着脸坐在凳上,一言不发,却又不走。直等到我对他的跟人下逐客令,他才跼跼躅躅地走了出去。"
土舍显然是个智商低下的人。他的凶残,在他老婆的嘴里更是惊心,
"我是慕连土舍的女儿。我母亲是汉家。我六岁的时候就许配于李自孔。我父亲很开通的而且很爱我。从小就把我送在昆明女学堂里念书。我十二岁的时候李家就要求结婚。我父亲说我年纪太小,不肯听他。不幸我十五岁的时候父亲忽然死了,我从昆明奔丧回到慕连。忽然一晚上来了几十个人,明火执仗,把我从父亲棺材旁边拖了出来,抱上马就跑。
我起初以为是土匪。以后才知道是李家派的人来抢亲。我自己想我是土舍的女儿,又受过点教育。被人强抢,岂不可耻?当时就想自杀。继而一想,李自孔是我父亲给我定的未婚夫,迟早总是要嫁给他的,也就罢了。
哪知道丈夫异常的凶暴,我虽然百般的承顺,总不能得他的欢心。结婚不到五个月,他就在外边强占人家一个有夫的民妇。我十五岁抢来,今年二十一岁。这六年中,完全守寡。幸亏我婆婆很慈善,我倒也相安,但是我陪嫁的婢仆,多不堪我丈夫的毒打,逃回慕连去了。如今只剩下刚才陪我照相的两个丫头。
一个多月以前,我出门回来,叫人煮了鸡子酸菜吃晚饭。哪晓得我丈夫所占的民妇的一个女仆在旁边偷偷地下了毒药。我吃了两口,觉得口味不对,就赏给两个丫头吃了。当夜我们三个人都中了毒,腹痛了一夜,几乎死去。幸亏是三个人分吃的,毒不很重,歇了几天才慢慢地好了。
我想我丈夫如此的狠毒,我万万不能再住在他家,一个人私自逃回慕连。到了东坡,遇见我的哥哥,他力劝我回来,说:"你中毒你丈夫是否知道,还不能证明。既然嫁了他家,不可轻易离开。"派了十二个人送我回来。我到环州村口,我的丈夫已经聚了一百多人,拿了刀枪,要杀到慕连去。他看见了我,如疯子一般,上前要打我。幸亏我带了人,他不敢下手。只把他自家里的人,一个个打一顿,对我示威。"
土司夫人的日子还真不是人过的。又应了那句话,做女人难,做个土司的夫人更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