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时候王安石变法,其中的一个款项,怎么看待青苗法为例子。
这一项法律的颁布,初心希望帮助没有钱的穷人和农民,帮助农民。可以在需要的时候用借贷的钱去购买农具,购买肥料,购买种子。
但是实际实行的过程中却是另外一番景象,为了政绩,为了向上级汇报邀功,为了讨好当权者。一些都察御史,还有地方官员,则强行要求农民要分摊贷款。贷款利率在30%以上。
并且要求半年后就要偿还贷款。
因为富人并不需要贷款,而穷人就贷不起款。
很多东西还是签收或者本来就从福利偿还贷款,只能买房户变卖家长,甚至卖掉了耕地的牛还贷款。如果不返还贷款,就会被抓去坐牢。
就是这样一项青苗法,闹的全国许多人,家破人亡,民不聊生,妻离子散。
王安石变法听不得不同意见。
一旦有人说变法的坏话,那他就要把它排除出去。
最后连那些提携他帮助过他的那些亲人的朋友都一同遭到他的罢黜。
其实王石本人为官清廉,并不讲究吃穿,只是在变法问题上,从地方到了国家层面,一下子步子太大,没有搞一个试验田,直接全国一刀切,并且不接受反驳,不接受批评和反面的意见,最后在神宗皇帝的批准之下给人民痛苦,给国家带来了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