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真好,忍不住出去走走,一走走到了花神湖。
“秋日暖洋洋,大爷游泳忙。”
没错,湖里泡着好多大爷,在游来游去。
我沿着湖边走边佩服这些大爷们的体能。虽说午后阳光不错,但毕竟是十一月份了,上岸还是有点冷的吧。还有就是这花神湖的水看着清澈,其实挺脏的。最最重要的是,走几步就有大大的警告牌提示花神湖游泳危险。大爷们无所畏惧的精神,着实令人敬佩!
最讽刺的是,大爷们就在其中一块警告牌边上脱衣服,然后把脱下来的衣服搭在警告牌上。都是半LUO的大爷,我没好意思拍照。
还有,除了“禁止游泳”,还有不少“禁止垂钓”的牌子,同样形同虚设,垂钓的人也是随处可见。
果然,“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没有法律制裁的道德,完全要凭借个人的自我约束。这些警示牌的作用,一是警示,二是万一有一天这里发生了大家都不想看到的事故,这些警示牌就成了”后果自负“的责任认定的法律依据。
不全是大爷,我还看到了一位大妈。看到他们对警示牌的熟视无睹,和旁若无人的脱衣服,上岸后拿着瓶子冲水,我不禁想,是不是人上了年纪,就没有什么可害羞害臊的了?是不是就可以无视规则和社会道德,肆意妄为了?是老人变坏了?还是坏人变老了?
我离开的时候,正赶上小学生放学,湖边来了很多家长带着小朋友过来玩,不知道,看到这一幕的孩子,他们幼小的心灵里种下了什么样的种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