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
是以圣人为腹不为目。
故去彼取此。
唯物辩证法简释:
1. 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
过度地视觉感触往往会损坏眼睛的功能,过度地听觉感触往往会损坏耳朵的功能过多的味觉感融往往会损坏口舌鼻子的功能,过度地狂奔围猎往往会损坏心肌功能和大脑功能,沉迷各种奇珍异宝,往往会让人不思进取。
也就是说,各式各样的外部需求都不能过度,要保持相对的平衡和稳定。外部需求是内部需求的表现,内部需求是外部需求的根本所在。
2. 是以圣人为腹不为目。
正因为如此,有觉悟的人明白,吃饱穿暖住好才是生命活动中最重要的事,贪图吃喝玩乐、过度追求各种刺激不但不是生活的根本需求,并且还会伤害自己的身心健康。
因此,有觉悟者会自觉认识到,取食是生物最根本的需求,吃饱才是生命的最根本的第一位的内在的本质需求。有觉悟的人不会去追求财宝美色美音美味等各种刺激性的吃喝玩乐,这些都是外在的需求,都不是根本性的需求。这就是本质与现象的对立统一。从另外一个角度说,圣人的目的是一切为了天下人吃饱穿暖住好而不是为了追求眼前的表面的感观刺激或欲求。所以圣人不会去舍本逐末,只会务实去虚。
3. 故去彼取此。
“彼” 甲骨文缺,皮,表示表面、外部。金文用"皮"代"彼"。彼,篆文=彳(前行)+皮(动物的皮张,指外部、表面、外表),作动词,造字本义:运动到远处戓外方。原地或立足之地为"此"。作代词,引申为那、那里、那个、那些、他、他们,又指另一个事物。也引申为相关方,对立方、对方(与“此方”相对)。)。 作代词,引申指那等义 。《玉篇》:彼,对此称彼也。《说文》:彼,往有所加也。
彼,与“此”相对。从哲学的角度看,彼指表面现象、形式。作形容词,进一步引申为外部的、表面的、形式上的、次要的、非本质的。
“此” ,甲骨文此=止(脚趾,脚所在位置)+人(侧身朝外的人),有的甲骨文写成左右结构。金文、篆文承续甲骨文字形。作代词,造字本义:用脚趾头指示其人所站的地方。又引申为指示代词“这”,“那”相对。也引申指这儿、这里、这个、这时,还引申指如此、这般。作名词,引申为所立之地,眼前。 作代词,引指眼下时刻等义。《 说文·此部》:“此,止也。
“此”,与“彼”相对。从哲学的角度看,此,字形中的人向外,脚指背后,突出表示指内、指里面、内部,进一步引申为内容、本质。作形容词,引申指内部的、主要的、本质的。
摒弃远处的外在的,抓住近处的内在的。从哲学的角度而言之,即除去表面现象,抓住内在的本质。表面现象是外在的、次要的、非本质的,表面现象是相对的,各种各样的,也是千变万化的,是无限的。而本质却是主要的、内在的,也是根本的。简单的一句话,透过现象,认识本质。
(郑裕波 校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