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表现性评价的理论和技术》

总序中写到“为学习的评价”逐渐成为主流。什么是“为学习的评价”呢?这种教育评价是一种支持学习的评价模型,它关注相对于自己而非他人的个体成就;检测能力而非智力。评价被看成镶嵌于教—学过程之中的一个成分,有着促进学生的学习的作用。这使评分规则的开发就显得尤为重要。传统的纸笔测验通常只有一个正确的答案,评分者可以根据它来迅速而“客观”地判断学生的回答是对还是错。表现性评价由于其任务的情境性、开放性和复杂性,往往具有多种答案,学生表现水平也具有更多的层次。因此,对其进行评价必然包含必要的主观判断,不能像传统的客观纸笔测验那样完全通过机器进行评分。为使判断合理、公正和公平,需要事先开发能记录和衡量学生表现特质的工具。

本书第六章介绍了三种常用的评分记录工具,它们分别是:核查表、等级量表、评分规则。 核查表是最简单的评分记录工具。它是一个包含了学生表现的各种特征的简单列表。它通常将一系列观察的特质或行为列出,观察时只对某项特质或行为做“有”或“无”,“是”或“否”的判断,而不关注表现的质量水平。我一般会运用于学生习惯培养当中。 核查表帮助我们评价是否呈现一个指定的步骤,一个具体的特性,或是一个具体的行为。而等级量表能评价学生的表现已经达到哪个程度。比如朗读评价中我会将学生的朗读水平转化成等级用星星符号表示。 那什么是评分规则呢?其实评分规则就是对等级量表各等级的表现或特征加以描述。一个评分规则可以包括一个等级量表,但它提供对不同等级分数相应特征和表现的描述;评分规则使表现性评价等级的标准变得清晰。比如在习作教学中我会用到下表作为评分标准。

这是分项评分规则,相比整体评分规则更费时,但是当你关注评价的诊断性或是帮助学生理解你对习作每个部分的期望时,这个具体的层次是有用的。无论是哪一种评分工具都有其所短和所长,我们应该在选择和开发时根据评价的目的、评价任务的复杂程度和评分工具性质选择其中最适合的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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