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回说到,胡塞尔的意向性概念。
胡塞尔对意识经验各种事物的分析中,发现了意识严格不变的本质性的本性:这些意识都有以“意识到……”这样的结构作为特征。
也就是说,所有意识,都有对象的指向性这样的属性,这种意识的特征被称为意向性。
接下来对意向性的归谬驳斥了客观主义和主观主义的观点,得出了一个重要结论,即,无论意识行为的对象是否存在,它们都是意向性的。
接下来对第三种错误观点归谬:
3,意向对象并不是实存的,而是我意向的对象,既意识创造的一种表象。(❌)
这个观点显然是类似康德的知觉表象论,根据这个理论,每个知觉蕴含着两种不同的实体,一种是外在于心灵的对象,和内在于心灵的表象。
胡塞尔认为,这种观点依然是错的,因为这个理论的核心问题并未得到解决——依然需要解释为什么心灵表象在定义上与外在对象不同,却可以将我们引向外在对象。
因为现象学的基础原则,就是除开绝对被给予性,其他任何的假设都必须被打上无效的标记。(任何本源的给予的直观,都可以作为合理的认知源泉)
因此,我们知觉到的对象就是实实在在的对象,声称有一个内在的对象是一个解释不了任何事情的纯粹假设,应该被打上无效的标记。
还有一个版本是知觉表象论中的印象版本:这个版本主张心灵表象是因为它与实在对象的相似性。因为和对象相似,所以才与实在对象相关联的。
但是胡塞尔依然通过论证反驳了所有主张,我们的知觉是间接的,且是以与知觉对象本身不同的东西为中介的那些原型。
因为,对胡塞尔来说,某物表象另一物,如x表象y,并不是对象的自然属性。
举例:我们说某样东西是红色的,具有延展性的或者金属性的。此时,旁边另一个东西,也是红色的,具有延展的,也是金属性的,但是这两样东西再相似,我们依然不会认为其中的一物表象了另一物。
因为相似性是相互的关系,而表象关系却不是。相反,如果x要表象y,那么x就需要被解释为y的表象。
也就是说,表象代表一种特定的意向性,赋予了某物(x)以表象的功能。
再比如一副某位皇帝的肖像画,这幅画是由几个特定的物理对象组成的一个包着帆布的画框,还有几层颜料。但是通过一个特定的解释,这幅画才能指涉并表象成某位皇帝。
以下是胡塞尔原文:
只有对于构成相似性的意识来说,一幅画才具有相似性。正是意识的想象的统觉,将自身建立在知觉之上,才首先给予了他原来的,知觉上显现的对象以映象的地位和意义。
因为将某物作为映像的解释预设意向性的被给予意识的对象,如果我们仍然让后一对象通过映像构成,或者当真认为有一个内在于简单知觉的知觉印象,如此印象才指涉事物本身,在这两种情况下,我们只能陷入无限倒退。
胡塞尔的分析说明,表象指称是寄生的。
那个被解释为表象的对象,必须首先被感知,但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表象预设了知觉和更广泛意义上的意向性的话,表象就无法解释它。(类似于你看到的如果是表象,说明你没有看到本体,那么你怎么知道这个表象是对本体的表象呢?比如你看到一个物体,你绝对不会说他是未曾见过的东西的表象,因为你根本就没有见过那个未曾见过的东西。)
最后结论是,根据胡塞尔的理论,我们首先和大多指向的是世界上的真实对象。
这个指向是直接的,不以任何心灵表象为中介。所以与其说我们经验到表象,不如说我们经验是呈现性的,他们将世界作为具有特定属性的呈现出来。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