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项工作,领导自己做也可以,分配给下属做也行,这件事情该谁去做呢?有人说,既然下属能做,那就让下属去做呗。也有人说,这要看这件事情的重要成都,如果很重要的,当然要领导自己做,如果不重要的,就给下属做呗。还有人说,要看这件事情是谁在关注,如果是老板盯着的事情,肯定要自己做,如果没人管的事情,那就下属做呗。
实际上,在上面的各种意见里面,都有一个潜意识,那就是重要的事情自己做,不重要的事情下属做。假如换作我们自己是下属,每天都被领导安排不重要的事情,我们会开心吗?所以,用重要和不重要来分配安排工作显然是不合理,工作的安排应该有更多方面的考虑。
比如,这件事情其实不那么重要,对下属也没什么锻炼作用,那还要去麻烦下属吗?对,我这里用了麻烦两个字,领导和下属也是同事,虽然有些事下属可以做,但是他不是必须做的,那么这个时候如果把事情安排给下属去做,当然要说是麻烦。需要麻烦别人的事情,不论好做还是难做,尽量都自己去完成,能够少麻烦别人,这也是我们的原则之一。这就跟路上开车一样,就算是警车救护车,也不能随随便便就去让其他车给他们让道,必须是在确实有紧急任务的情况下。
一件事情给谁做,关键的一个原则就是看谁愿意做这件事情,假如说下属特别不喜欢这件事情,虽然他能做,但是一定要安排给他做,他做的时候可能会带情绪,这样就非常不好。比如说这件事情是去处理一个棘手的售后服务问题,那个客户很难对付,所以谁都不愿意去处理。这个时候领导自己去处理其实有两个好处,一是让对方觉得我们重视,可以缓和一下矛盾。二是领导的处理方式,可以给下属形成示范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