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刷完了余华的代表作《活着》,才发现原来电影情节和小说细节上有点差异。这部小说很神奇的地方在于,它苍凉的底色下的故事,由第一人称的“富贵”娓娓道来,又仿佛处处充满了温情,再苦难的人生总还是能够寻找到活着的意义。
故事简单来说是演绎了“富贵”几十年人生的风雨历程。富贵本来是一个地主家的少爷,因为贪图赌博,所以在他父亲在世被城里开赌馆的龙二设计输光了家产。从老宅里搬到了茅草屋。父亲也受刺激意外死亡了。开米行的老丈人气愤之下接走了自己怀起二胎的闺女,可是闺女生产后又带着儿子有庆回到了家。生活虽然贫苦,一家人却享受着简单的快乐。富贵经历了劫难对自己的老婆也变好了。正在这个时候他被国民党拉壮丁带走了,到了部队上刚好碰到国共之间的一场战役,他们不战而败作为战俘被释放回家。回家后女儿凤霞却因为一次发烧而变成聋哑人。赶上土地运动,龙二作为恶霸地主被执行枪决,输光家产的富贵反而躲过一劫。两次大难不死的富贵决定珍惜生活好好活着。家珍却生病了,从只能干轻活最后到了卧床不起的地步。富贵和女儿凤霞辛苦操持这个家,儿子有庆也开始为家人分担生活。不幸的是在校长生育大出血时作为学生中唯一一个血型复合的学生被抽光了血而丧命,失去了儿子的打击让富贵身心剧痛,妻子家珍更是差点跟随儿子而去。女儿凤霞大了因为生理缺陷找不到人家,后来被介绍了一个城里的偏头女婿二喜,两个人彼此不嫌弃日子过得甜甜蜜蜜,他们一起孝敬父母,还很快有了身孕。一家人陷入幸福当中。可惜的是生产那天凤霞因为大出血不治而死。留下了一个孩子取名苦根。二喜在凤霞死后万分伤心却倔强的承担起带娃娃和干活养家的重任。家珍的生命也走到了尽头。在孩子三岁时二喜又发生意外身亡。带苦根的任务落到富贵身上。好在苦根很懂事,很小就帮着富贵干活。但在一次发烧生病时,富贵给他煮了太多豆子吃,撑死了。意外接连降临在富贵这个可怜的人身上,可是他却勇敢的面对苦难,并且在生活的这杯苦酒里面寻找到了甜的味道,这应该叫做爱,对家人的爱,对生活本身的爱,在他的生命里面,只要生活还能过的下去那就一定要活着。他亲手埋葬了几个亲人,也为自己的后事做了安排。他不畏惧死亡,更加从容的面对生活,反而成了一个乐观长寿的老人,晚年的富贵卖了一头因为年迈而面临屠杀的老牛,一个老人一头老牛艰难度日。他讲自己的故事有滋有味的讲述给下乡采风的年轻人。他的故事既离奇又平凡,离奇的是人生跌宕起伏,平凡的是深刻的浓缩反应了一代人的苦难。这么多的苦难加诸在一个人身上,一个家庭里面,真可谓苦大仇深,但是他却能够平静的对待生活的残酷,活得安静且坦然。
作者在一篇序言里面讲他本来打算用第三人称来讲述这个故事遇到瓶颈,后来尝试用第一人称的视角没想到很好的完成了这个故事。因为如果用第三人称的角度来评论这个故事,往往会掉入悲惨可怜的境地,而通过富贵的讲述他的人生虽然不完美甚至糟糕透了,他却在苦难里活得有滋有味。生活本身就是自己的感受,幸福和苦难更是如此,很多时候我们不必太过于在意别人的眼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