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鸣惊人之作。一对阿富汗朋友的故事,也是关于文化的不可思议的故事。真正荡气回肠的经典小说。——《旧金山纪事报》
这部出版于2006年(中文版)的胡塞尼的成名作,曾经深深地打动过我,今次是二度阅读,觉得应该写些什么。
“我成为今天的我,是在1975年某个阴云密布的寒冷冬日,那年我十二岁。”
小说写阿米尔的十二岁,那是个无知又愚蠢的年纪。他与哈桑之间亦主仆亦伙伴的关系,他们的故事也由此开始。哈桑在追风筝这件事上,是个佼佼者,他的热情是为了他的阿米尔少爷;而斗风筝或追风筝这件事,对于“我”(阿米尔)来说,只是获得父亲赞赏,与父亲亲近的方式。在哈桑一心一意为“我”千千万万遍的时候,“我”做了什么?“我”看着别的小混混强暴哈桑,“我”欺负哈桑乱给他讲故事,“我”甚至用钱和手表诬陷哈桑,逼得阿里带他远走他乡。
孩童是天使,最是天真无邪。孩童是恶魔,最是愚蠢歹毒。
战争爆发,俄军入侵,父亲带着阿米尔仓皇逃离阿富汗。这时,据哈桑离开喀布尔已经第五个年头。从喀布尔到巴基斯坦再到美国,胡塞尼几部小说逃亡者的行走轨迹皆是如此。在美国,“我”与父亲艰难度日,父亲在加油站工作,转卖二手物品,生活艰苦却稳定安宁。“我”娶了阿富汗前将军的女儿索拉雅,生活幸福。对于十二岁那年,自己所作的那些事,难于启齿,又耿耿于怀。
二十年后,父亲已经长眠地下,收到拉辛汗(父亲的老友,逃离喀布尔后他帮忙照看房子)的电话,老人说:那儿有再次成为好人的路。作者说,促使他回到阿富汗,千方百计要找到哈桑的原因是他很寂寞。在阿富汗这片土地上,他的亲人已遭战争和暴力吞噬。
阿米尔,你是社会承认的一半,他所继承的财富,以及随之而来的犯罪免受刑罚的特权,统统都会再赠给你。
可是,可是哈桑有什么?他是父亲行为的污点,他是不被社会承认的另一半,可他,仍然是“我”的亲弟弟,他有什么错?凭什么剥夺他的知情权?原来,父亲说的真正的盗窃贼,说的是他自己,他盗窃了哈桑作为他儿子的一切,所以才会对他好,才会让人给他医治兔唇,不舍他离开喀布尔。哈桑继承了父亲的勇武,而“我”这个元凶,却是个连自己都保护不了的人。原来一切早已注定。
今日,巴巴鲁又吃了谁?不,巴巴鲁会吃掉所有好的坏的人。
再次回到阿富汗,“我”亲眼目睹到了千疮百孔的故土。哈桑已被害死,而他的儿子,是“我”冒险深入的执念。索拉博,那个有着毛拉故事里英雄名字的男孩,继承了哈桑的英勇。“我”与阿塞夫(童年时的那个恶霸)“决斗”,索拉博对着阿塞夫的眼睛打出了哈桑曾经未打出的一石子,救出了遍体鳞伤的“我”。辗转到巴基斯坦,“我”想尽一切方法要收养索拉博,要把他带回美国去,可是,却在过程中,差点害了他。
美国是个包容的社会,不会拒绝他们,也能让他们的伤慢慢愈合,不管身体的,还是心理的。
到最后,我依然仿佛看到,哈桑一如既往对阿米尔少爷的忠心,阿米尔无法弥补的愧疚,以及他们永久亲密的友谊。
“追风筝”是隐喻,追寻主题的故事。“风筝”是象征着一切称之为美好的东西。
对于阿米尔来说,风筝隐喻着人格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只有追到了,他才能成为健全的人,成为他自我期许的阿米尔。
2017/07/16 于湛江 当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