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一点钟,看完电影从商城出来,诺大的市民广场灯火通明,城市的深夜没有想象中安静,白天潜伏在草坪四周的蟋蟀刚开始狂欢,出双入对的情侣在草坪上流连,背对着广场对面大楼的霓虹灯自拍。
一个男人对他的女朋友说,这是我第一次给别的女孩子拍照,连我妹妹都没有过这待遇,拍完以后女孩却抱怨他把腿拍得那么粗。
突然发现,在我的认知里居然没有情侣在深夜到处闲逛嬉戏这个情节,于是为自己人生阅历的贫乏感伤,掏出手机也拍了一张对面把整栋大楼的外形勾勒出来的霓虹灯。
坐在脚下散落着瓜子壳的白色长椅上,看着广场四周在手机的镜头里曝光过度的照明灯,我开始讨厌这个充满回忆的地方,它承载的东西让人变得软弱疲惫,像自身呼出的二氧化碳堆积起来让人窒息,然后我起身离开这个熟悉又陌生的广场。
上个月每天早上起来跑步,因为还赶着上班,所以热身运动没有做足,不慎弄伤了右边膝盖,虽然不影响正常走路,但现在只要蹲久了一站起来膝盖就会酸痛无力,需要先一瘸一拐走一段才能恢复正常。相比起药膏和活络油,我可能更迫切需要一个马桶,起码那样不用蹲着,可以让我上班偷懒时在厕所多看一会新闻。
虽然膝盖有伤,但我还是决定走回去,行程大约40分钟,计步软件最后会显示我走了6000多步,我走过几次,可能这就是情调,也可能不是,我只是更喜欢一个人的状态。
一个人在深夜的街头漫步并不会显得孤独,因为这里并没有情歌里一个人的夜和无人的街,大排档的食客跟广场上的蟋蟀一样熙熙攘攘,洗浴中心门口停满了望穿秋水等客的电瓶车,便利店门口的几个充电桩闪闪发光。
广场外一只泰迪大小的狗在垃圾堆找吃的,我经过的时候警惕地抬头看了我一眼,后面的路上又遇到一只,也是只有泰迪体型,它们在夜幕的掩护下四处觅食,小心翼翼,一顿饱一顿饥,苟延残喘然后延续后代,各自徘徊在这座城市的夹缝之间。
我更喜欢面临同样境遇的猫,黑夜的主人,优雅,游刃有余,即使饥寒交迫,也像一个冷静的刺客,不失体面,行动迅速。当然,把狗和猫比做流浪汉和刺客只是我一厢情愿的浪漫主义,它们自己并不这么认为。
在马路边的非机动车道上迎面走来一个女人,穿着碎花纹的绿色连衣裙,烫了卷发,深麦色的皮肤和丰厚的嘴唇,看上去像菲律宾人,当然,真正引起我注意的还是裙子下那双修长的腿。她留意到我色情的目光,竟笑着跟我打招呼,我疑惑地看了她一眼便与她擦肩而过。
可她后面的举动让我理解了她的行为,她喊了一声哈喽,在我转身看她的时候,故作狐媚地朝我勾了勾手指,然后我毫不犹豫地摇了摇头走了。
这个情节如果放在电影里可能是一场艳遇的开始,放在法制栏目则是一场瓮中捉鳖的仙人跳案例,放在日常,也不过是一个男人晚上回家的路上碰到流莺。
但是放在我这里则会更具体一些,她的外貌只能吸引我的注意,并不能勾起我的欲望,所以我不是坐怀不乱,只是觉得她不足以让我冒着潜在的巨大风险做出回应。如果诱惑足够有力,这篇随笔可能就不会出现这个情节,它更可能出现在有朝一日我要写的情色小说里。
当我路过阴暗的巷口,走过无人的天桥,碰到跟我一样独行的男人时,总忍不住对他们心存警惕,我担心他们突然掏出晃眼的小刀劫道,那样的话我很可能会不得不卯足劲给对方的下巴一记右勾拳,是的,不是正常人该做的逃跑或者妥协。
谁能想到,像我平时一脸冷漠淡定的人,却早已为给别人一击重拳做好心理准备。
可惜当我靠近他们的时候,发现他们跟我一样警惕,也就是说如果是我掏出小刀,很可能也要吃一记沉重的右勾拳,或者左勾拳。
当我回到家门口,掏出手机,打开计步软件,上面写着6687步,我知道,今天的朝圣结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