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做的选择常基于他人的行动。试问阿姆斯特朗登月之行动是否有意义呢?答案当然是肯定的,但是如果那面飘扬的星条旗被一次又次插在月球表面时,这个动作的意义会不会有所改变?同样的,如果第二艘同样的五月花号到达了美洲,那片大礼还会被叫做“新”大陆吗?
当人们问起我如何总结这17年的人生时,我考虑过许多和各种情感层面关联的不同的答案。但是当他们问起我这些年的意义时我意识到:不论我如何回答,我都一直活在过往的阴影之中。我所有的选择、追求和生活方式是一个在我之前便出现的永不间断的循环,而这种循环最终导致了媚俗-臃肿和空虚的灵魂之根。在《生命不能承受之轻》中,昆德拉辩证地讨论了轻与重。他的这些字句不仅是为我揭露过去生活镣铐的锐利目光,更是我摆脱困惑和束缚的钥匙、划向自由未来和船桨。
我第一次被人生选择的重要性所震惊时是在八岁那年和父亲一起看《哈利波特与魔法石》电影的时候。在电影中,哈利波特最初被分院帽分到了斯莱特林学院,但最终哈利自己决定改为去格兰芬多学院。我依稀记得当时邓布利多校长有一句话如此说道:“我们的禀赋并不能揭示我们是什么样的人,只有我们的选择可以。”父亲常以此言鼓励我勇敢果断地做出选择和战胜犹豫。然而这句箴言恰恰凸显了选择是一个塑造我们身份和生命轨迹关键性因素。我并非是哈利波特亦或邓布利多,父亲的鼓励除了进一步加重了当我遇到选择时的责任感,使我变得更加小心翼翼。
选择展现出一种可怕的不重复的性质。昆德拉提出了一个非凡的比喻来展现神明的复杂处境:“生命就是一场没有彩排的演出或一个没有蓝图直接建造的工程。”因为每个人只能活一次,所以我们无法预测什么选择才是最优的。我们每一个人用以前行的唯一方式是基于经验而产生的推理,这种意识促使我进一步思考邓小平同志的著名类比:“摸着石头过河。”这种跟着他人步伐的行为便是基于经验的逻辑推演,就像不断在月球上插上星条旗一样,这种行为最终也产生不了任何的升华。摸着石头过河的人依然冒着堕入湍流的危险。做决定所带来的纠结与困扰孵化出困惑与痛苦,这些感觉展现了一个现代的斯芬克斯之谜,若要采取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就必须平衡生命的重量。
书中,特蕾莎试图平衡和统一精神上和感官上的快感。他最终将精神置于肉体之上,恰恰和托马斯(他的情人)的做法相反。然而她的大部分生命中都无法达到真正意义上的精神的愉悦。他对托马斯的爱不断对托马斯的出轨和她自身所受的折磨妥协。特蕾莎这个人物是我的一面镜子,映照出了我自初中以来的矛盾的心境。这两年中,我常常到午夜也无法入睡,课堂上伴随着困倦对那堆把我当在别人视线外的一摞摞卷子和课本发起猛攻,不一会,一缕缕薄薄的汗水的味道和同学们的决心弥漫了整个教室-不是源于毒辣的太阳,而是源于那挤满了一群在狂热地看着一页页书、写着一套套卷子的学生的教室。窗外汹涌的浪潮并非来自前海湾,而是穿着蓝白校服的人流。确实,我的学校更像是一个海港,从此眺望,可见来来往往的知识之船,载着学生们航向未知的将来。
在整个初中我都力求能同意我生命价值的轻与重,也就是社会标准和个人实现。换句话说,比起我想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我必须更注重别人想让我变成什么样。目前中国的社会观念着重于集体而忽视个体,这种道德特质是中国绵延数千年的大规模农耕文明形态演化的成果,且至今仍没有太多改变。舍小我为大我被中国人认为是最崇高的行为。因此,任何和社会(除自我以外的一切)产生联系的价值观或行为都被认为是“重”的,而其他关于自身利益的考量都被认为是“轻”的和不重要的。当如此逻辑持续的支配着行为和思考时,高尚的价值就被塑造成了对大多数和社会规范表现出的驯服。对于像我一样的学生来说,这就意味着从商、赚钱以及光宗耀祖等,我心中“轻”的那部分就此消失了。每当我放学归家后,我总是把自己锁在房间里,逐浪于历史、哲学和其他经典等“闲书”带给我的想象之海。我清楚地记得,每个周六补习班后,我都会叫母亲直接把车开到家附近的那个小报亭,戴着玳瑁眼镜的老爷爷见我就默默递给我刚刚到货的军事杂志,正是这些书和杂志引导了我往后思想的湍流。
在中国,“轻”为异端,“重”即正统,若一人择“轻”为途,其必将面对来自同门及师长鸣鼓而来的唇枪舌剑。虽然大部分这些外界的压力并不会明说我是错的,但它们无疑表达出我不该花时间于个人的兴趣中而该多务功课,即多拿分。然如此压力和攻击除了来自外人,也经常源于我自身,当我考试每每落第时,其感尤甚。我一度想弄清是否我真的不该花如此之多的时间在自己的事上,又是否让那些“无关紧要”的闲书毁了我的生活?我感觉自己就像在天平的两端反复奔跑,试图同时取得“轻”与“重”并最终失败。虽然我初中毕业时成绩不错,但按照霍弗的话说:我依然是个失意者,并不知道未来该当如何。更要命的是,这种不堪忍受的学习和挣钱的循环把我的生活撕成了两半:我不想做的事是我被期望要做的,我想做的事却是被告诫不要做的。这种分裂的世界观带给我的只有痛苦和纠结。就此我变成了特蕾莎。
在高中,我的情况开始改变。这所学校是一所国际高中,它鼓励个人价值和人格的实现。与此同时,学校教会了我怎样去研究和分析资料。结果,学校成为了供我研究我所喜爱事物的可靠平台。在高中的最初两年,我读的书比整个初中多几倍,我也遇到了能使我的爱好更进一步的机遇。不像初中,在高中我体会到了一种没有负罪感的自由,因我决定去拥抱带给我自我价值的生命之“轻”。
我不喜形式主义的社交,我直接交了少量与我真正志同道合的朋友。我极少参加聚会,却独爱和挚友花上好几个小时谈论我等近来所思所想与时闻要事。对于其他人来说,我显得孤独而内敛。在一次和母亲朋友聚餐的时候,那位朋友对我说:“年轻人应该有锋锐的棱角,不该沉默寡言如此。”我不同意。做一个怎么样的人是我自己的选择,而人的模式是无固定刻板的,我再也不会被社会规范牵着鼻子走了。在我生命中的此刻,我成了昆德拉书中的托马斯,一个对于“轻”尤为珍视的人。
然而,对于“轻”的追求可能逐渐导向懒惰和腐朽。有时候,为了实现自我爱好,我必须逃离一些生活中我不喜欢的方面,但这种不喜欢并不能使这件事本身变得不重要了。由此,享乐主义在我的学校变得越发频繁。当“轻”变成懒惰,思想的清泉变的污浊,文明的大厦将会倾倒。所以,当我只在乎生命之“轻”时,我便丢失了生命的方向。
昆德拉总结了此书的主旨,断言生命的痛苦来自对目标追求的过程,无论其是“轻”是“重”,还是充盈还是虚无生命的真谛。人们变成了自身追求的奴隶,如同特蕾莎和托马斯。逃离痛苦的方法似乎是停止追求。我不能停止最求,但可以在生活中融合“轻”与“重”。如果这对立的二元消失,我就不会因做了不想做的事而沮丧。虽说此事开头甚艰,然久历光阴,我已不再区分我想不想或该不该做什么事,而是以同样的激情面对所有的事,不会在自身和社会之间陷于两难。于是,我变成了特蕾莎和托马斯的集合体,同有轻与重、灵与肉。
(此文乃余高中申请大学之文书,由英文转译润色而来。因其撰于数年前,彼时学识心境皆与今迥异,字里行间略显轻狂之态、书生意气,许多观点余如今亦已不认同。然私以为此文乃余求学路途中一点萤火,故置此搏诸君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