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我在酒店打工,工种是餐厅服务员。当时,一般工人的薪水是每月400元左右人民币,肯德基的员工薪水是每月800元,我也是每月800元,可以养活自己了。
餐厅服务员的工作可以沾一点公款吃喝的边角料,如果你是同龄人,应该会知道那个年代的公款消费状况,我每天服务着两个包间的客人吃饭,也顺带捞点油水,比如香烟,比如零钱找头,比如剩菜,不得不承认,也是一种生活的滋润。
那时候,很年轻,书读的少,经历的也少,但是对于追求幸福的生活还是有展望的,闲暇之余,曾经许愿空想:这辈子打工的终极追求是拿3000一个月的工资,天哪,每天可以花100块,那还不幸福死。
你看,这不是胸无大志是什么?
不要谈什么格局,扯淡,井底之蛙,不是蛙的错,是井的罪过,草根,底层,必须这样一步一步过来。
一直到35岁的年纪,终于成熟了些,算是看过了这个世界,但是依然胸无大志,只是当初是无知,而今是无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