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1700元能买到70多万元的商品吗?广西柳州王某就买到了。王某是一个宝爸,见自家宝宝的奶粉差不多喝完了,于是到经常光顾的某品牌奶粉旗舰店,准备再下单几罐奶粉。这次王某惊奇地发现,平时标价300元的奶粉现在标价2元,于是他立即买断了所有库存,共计850单,付款1700元,之后满意地等待收货。
不料,商家发现错误后,来了一招虚假发货,王某还没收到货,就显示已签收。对此王某当然不答应,他要求商家补发奶粉,并让平台介入。奶粉商家称订单异常,只能做退款处理,平台针对商家虚假发货,强制取消了订单,将1700元的货款退给了王某。
王某也不是好应付的,他把奶粉商家起诉到法院,坚持主张买卖合同已经成立,商家应该发货。此时的商家盲目自信到了惊人的地步,秉持朴素的交易观,认为1700元就不该买到70多万元的商品,根本不出庭应诉。商家不来也好办,法院缺席判决,支持了王某的诉求,判决商家继续按照合同发货。
得知一审判决结果的奶粉商家这才慌了起来,以“重大误解订立的买卖合同可撤销”为由上诉到二审法院。
从法律角度看,奶粉商家要求撤销和王某之间奶粉买卖合同的这个理由是很合适的,《民法典》第147条允许当事人撤销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但遗憾的是,商家撤销合同的要求提晚了,法律不保护在权利上睡觉的人,撤销要在90日内提出,否者撤销权消灭。商家上诉到二审时已经超过了90天,最终二审法院驳回了商家要求撤销合同的请求,奶粉商家还得继续发货。
也许到了这个时候,商家才后悔一审没有出庭应诉,错过了撤销一个以1700元撬动70万元商品的交易的机会。
看来,法律很难保护不懂法的人,也不会保护在权利上酣睡的人。大家同意吗?关注我,有任何法律问题,方便来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