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读到一个案例,A和B是同事,A二十九岁,B三十八岁,两人在同一个车间工作。一天夜班时,B偷懒休息,A指责她脱岗太久,两人吵了起来。B一气之下,拿起剪刀扎伤了A的手。
经鉴定,A为轻微伤,B的行为虽不构成刑事犯罪,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她受到了拘留七天罚款两百的处罚。之后,A提起了民事诉讼,要求B赔偿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等费用,法院经过审理,判决A自己承担10%的责任,B承担90%的责任,赔偿A各项费用共计三千多元。
初看这个案例时,我觉得很好笑。明明是一件很小的事,因为当事人的不理智,不仅被行政处罚还要赔钱,好在金额不大,没有造成太大损失,可是对于一个普通女性来说,拘留那七天足以成为一生的阴影了,看守所的日子非常不好过。尤其是B,自己工作时间偷懒,别人说两句就恼羞成怒、动手打人,当然要为自己的过错买单。
可是细看之下,却又感到一阵心酸——发生争执的时间是凌晨。可以想象当时的情景,漆黑的夜,灯火通明的车间,沉默着低头操作的女工,组成一张无声的画。
谁不想干朝九晚五时间正常的工作,可是并不是每个人都能找到那么称心如意的工作。工作难找,钱难挣,累也好、困也罢,为了生活都要咬牙去做,哪怕心里再苦再不情愿。
终于,有一个女人撑不住了,她太累了,她想偷会儿懒,反正她在工厂工作很久了,偷懒是大家心照不宣的事,没人管。流水线上并非她一个人,大家都累都困,有人偷懒,必然引起其他认真工作人的不满。谁不累呢?凭什么你能休息?都偷懒那么久了,还不回来继续干活,脸皮怎么那么厚呢?
偷懒正常,那些强打精神坚持工作的人对其不满也正常,都是情理之中,都能理解。然而矛盾就这样爆发了。
看似是一件小事,仿佛不过是工作中的琐事。可又何尝不是她们生命中的大事?二十岁也好,三十岁也好,哪个女人不想有个好工作,可是现实把她们困在工厂,困在这狭小的车间。
对于生活的不满日积月累,痛苦在凌晨的夜班中逐渐膨胀,终于,在这一天,遇到了一个微弱的火星将其引燃,“嘭”的一声,炸伤了两个人。
从初读这篇案例时觉得好笑,到思量其背后的无奈心酸,短短一篇案例,对于看客来说不过一则故事,对于身处其中的人来说,却是她们鲜活的人生。
这是我看过众多案例中最简单的,案情、法律关系及判决,没有任何争议。但藏于故事背后的沉重生活,却让我久久不能释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