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在黑压压的人群里,我又见到了她。漫天的雨落下来,无边又无际。
再次见到她,是在一个月后的周六晚上八点多,在靠门口的那个号码是“520”的座位上,她穿着一身迷彩服,戴着一顶贝雷帽,还架着一副镜片很大的墨镜。就在那张桌子上,放着一本《春思》。
我走过去,并没有说话。两人只是静静地坐着。
六月,正是梅雨季节,不一会儿,窗子上响起了“噼里啪啦”的声音。
“你说,是不是玻璃也会流泪呢?”她呆呆地向外看着。
“盛男……”我说不出话。一个月的时间,她瘦了一圈,如瀑的黑直长发已变成了齐耳短发。
“都怪我,如果不是我约了他,他便不会出门,也就不会遇到持刀抢劫的歹徒……”她的眼泪从硕大的墨镜边缘汩汩而下,像决堤的河流,无休无止,“为什么这么巧,再早一点或晚一点,他都会错过去,他就会没事的,会好好地来到这儿。都怪我,是我害了他……”
“……盛男,你不要这么自责。你不要忘了,他是一名武警,惩恶扬善,维护正义,是我们……是他,作为一名警察的职责所在。”我抽出纸巾递给她。铺天盖地的疼痛涌上心头,我的眼眶也是湿漉漉的。如果咖啡馆不是叫“八点二十”,是不是他就会躲过一场横祸?
第二天,在店员惊诧的眼神里,我把“八点二十”的牌子换了。
以后的每一天晚上,如果没有执勤任务,我都会习惯性地来到咖啡馆。后来我摸到了她的规律,每个月的最后一个周六晚上八点二十分,她会准时来到咖啡馆,坐在靠门口的那个号码是“520”的座位上。我和吧台说好了,这个时间点,为她留好这个座位。
一年以后。一天晚上六点多,我又一次坐上了开往咖啡馆方向的公交车。
正是下班点,车上的人很多。我把座位让给一位孕妇,和其他人一样,手把着吊环拉手,身子随着车的开动而摇摇晃晃。
我望向窗外,好像在看景,实则在关注车内的一切。时刻准备着,已是我们警察的职业习惯。
忽然,有一个头戴黑色鸭舌帽,身穿黑色T恤的男子出现在视野中。只见他随着车的晃动朝站着的乘客挤过去,经过一个肩挎背包的中年女子身边时,左右环顾一下,见没人注意自己,便伸出左手迅速将她的背包拉开,用右手将钱包夹走,倒换至左手中,而搭在左胳膊上的外套刚好遮住了钱包。整个动作十分连贯,前后不到十秒。随后,他迅速朝车后门挤去。
说时迟那时快,我一个箭步冲上去,一下子拽住他的一只胳膊。正待去拽另一只胳膊,却见亮光一闪,一只匕首向我刺来。我侧身闪过,一个拳头击在他拿匕首的胳膊,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其制服。“这是小偷!”我大喊一声,车上乘客纷纷过来帮忙。我控制住他的手,然后让乘客把他的鞋带解下来,将其双手倒背捆了起来。
为了不影响乘客回家,我让司机在邻近的站车停车。下车后,我将嫌疑人带至执勤岗,通知岗上民警马上报警。
就在这时,一个身穿迷彩服的熟悉身影在不远处一晃,待我用眼睛去追逐时,她却不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