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读第五章第二节“存在对本质”。主要提到圣托马斯.阿奎那和司各脱之间的争端,以及他们两个学派之间的争论。这争论,由另外一个深刻的和专门的问题而复杂化了,这就是“本质与存在之间的关系”问题。
一件事物的本质就是这事物是“什么”;存在毋宁是指“那”件纯粹的事实——有这事物。因此,当我说“我是个人”时,这个“我是”表示我存在这件事实,而“人”这个谓词则表示我是“什么种类”的存在,也就是一个“人”。
在哲学史上,提出了这个问题:(1)是存在先于本质,还是相反?(2)在实际现存事物中,这两者之间有真正的区别吗?换言之,它们只是心灵对同一现存事物采取的不同观点吗?
这两个问题触及了哲学最根本的问题,而且事实上西方哲学的整个历史都是围绕着对它们已作出的各种回答旋转的。一个人如何对这些问题作答决定着一个人对他自己的生命以及自然生命的看法。
柏拉图的学说是对我们现在所谓“本质主义”哲学的古典的和真正原型的表达,本质主义是主张本质在实在性上先于存在的。相比之下,“存在主义”是主张存在先于本质的哲学。西方哲学史就是本质主义和存在主义之间的一场漫长的冲突,这有时是清楚的,但更经常的是隐蔽的和含蓄的。而且,情况似乎是这样:从这个历史以柏拉图发端的那个阶段起,本质主义就总是占上风。这可能不完全出于柏拉图的咄咄逼人的影响,或许也该归因于哲学本身的性质,归因于人的理性的潜在倾向。
就存在与本质的关系看,圣托马斯似乎是个存在主义者。他主张存在先于本质,因为构成事物存在主要成分的,是它存在这一行为。再者,他说,在一切创造出来的事物中,事物的存在和它的本质之间有一种实在的差异。对一切偶然的存在物来说,存在永远不能同本质合一。
另一方面,邓斯·司各脱坚持本质先于存在。至于我们的第二个问题,即在实际现存事物里,存在与本质是否真有区别,司各脱说,一件事物的本质与存在之间,并不是像托马斯所坚持的那样,有真正的区别。这两者只不过是心灵把握现存事物的不同方式而已。
本质与存在的同一性问题,是个在经院哲学史中最盘根错节的问题;两派天主教哲学家苏亚雷斯派和托马斯派之间旷日持久的辩论一直延续至今。这场论战之所以关系重大,就在于正在讨论的问题意想不到地向整个现代思想投射了一束照明的亮光。
这种亮光多半来自研究中世纪哲学的著名学者埃蒂纳·吉尔松所著《存在与某些哲学家》这部著名的,甚至是伟大的著作。他指出,司各脱影响了17世纪伟大哲学家笛卡尔、斯宾诺莎和莱布尼茨,又通过他们一直渗透到最近三个世纪的思想中心。笛卡尔、斯宾诺莎和莱布尼茨全是具有数学癖好的哲学家,因此很可能他们会觉得主张本质高于存在的哲学很合口味。数学家迷恋于本质的无时间的自我认同,因此总是自发地倾向于这种或那种形式的柏拉图主义。
真理的历史性是无法逃避的,不管哲学问题可能会如何地绵延不绝,对于任何认为现代问题的答案应当到13世纪去找的主张,我们都有理由事先就持怀疑态度。即使承认圣托马斯的论点,承认存在的优先地位,承认存在与本质之间的实在区别,我们也还是远远不能解答那些困扰着现代思想家的问题,正是那些问题使得像海德格尔和萨特那样的现代思想家重新开放了整个存在主体。
如果这两种中世纪的观点都行不通,如果既没有本质与存在的同一,也没有它们之间的实在区别,那又会怎样呢?
事实是,这两种观点之所以都行不通,乃是因为他们讨论的这些概念太抽象太图式化了。中世纪本质与存在的概念没有公允地对待现代经验的充分具体性,尤其是没有公允地对待我们对人本身的经验。需要对它们来一番全面彻底的修正。这就是海德格尔宣布有必要重新审视这些存在问题的原因,他也因此而成了第一个试图对这传统本身来一番彻底重新再思考的哲学家。传统只有通过这样一番更新才能够保持活力,只对这些一直沿袭至今的公式机械地或无益地鹦鹉学舌是无济于事的。
这张图上的人不认得,但是很喜欢这句话:What is success? It is being able to go to bed each night with your soul at peace.什么是成功?就是,晚上入睡的时候,内心安宁与平静。
读哲学,能让我晚上入睡的时候,内心安宁与平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