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塔兰》是澳大利亚知名作家格里高利.大卫.罗伯兹的自传体小说,描述了他因逃狱流亡至印度后的生活,极具传奇色彩。作者26岁身染毒瘤瘾,婚姻破裂,抢劫银行,入狱后又逃狱至辗转逃至他乡,原本只是想浑浑噩噩地混混日子不再受牢狱之苦,不曾想自他踏上孟买的土地开始,命运的齿轮开始转动,他经历了完全不同的人生,住过贫民窟,加入过黑帮,参加过游击队,深入地接触印度最上层和最下层的生活,最终实现了自我的觉醒和救赎。
故事的确很精彩,情节跌宕起伏,很有看头,也很吸引读者眼球。但最吸引我的,是本书的叙事方式和大量的细节描写。与很多故事的写法不同,没有悬疑,没有炫技,就像对老朋友回忆自己的亲身,从头讲起,不插叙不倒装,就是平铺直叙,像电影从头到晚给了一个慢倍速的长镜头,一镜到底;既缓慢又直接,细节部分甚至连人物的头发丝都放大给你看得清楚。又像是把一份印度现代版的清明上河图从起轴徐徐展开,从头开始为你一一介绍,像配了放大镜,不会漏掉每一桢画面,也不会错过每一个细节。
“我开始细看那绵延不断的贫民窟,仔细端详里面的居民。有个女人蹲着,往前梳她那头乌黑的秀发。还有个女人用铜盘舀水,替小孩洗澡。有个男子牵着三头山羊,每头羊脖子下方的项圈上都系着红丝带。有个男子对着龟裂的镜子刮胡子,到处都有小孩在嬉戏。有个男人提着装了水的水桶,另一个男人在修理一间陋屋。放眼望去,每个人都开怀地笑着。(P007)”
若不是亲身经历,作者的观察很难如此细致入微。初到印度的林巴巴,不,那时他还化名林赛,他每天都活得惶恐,怕假护照被查,怕被遣返,所以他对环境的观察是小心翼翼的,谨慎不安的,像一只受惊的兔子,随时准备逃窜开去。
林赛需要学会融入印度真正的生活,生存需要使得他必须忍受巨大的环境落差,不适与苦闷全体现在他的文字里。这让我突然想起某音上经常跳出的教写作的广告,写秋天不能只写秋天,要写金黄的落叶南归的大雁,写心情不能只写喜怒哀乐,你看到的,听到的,想到的,都是你内心情绪的观照。
同样的环境,同样的场景,不同的人写出来的文字肯定是不同的。作者代入的是他流亡路上不知何处是归途的迷茫,是异乡人的孤独与凄凉。
“他一路高声恐吓、辱骂、骂脏话,在挤得让人透不过气的人群里撞开一条路。他粗壮有力的双腿每次抬起、前踢,就有人倒下,被推到一旁。人群中央极为嘈杂,那喧嚣声像鼓点打在我皮肤上。 人群大叫、尖叫,仿佛在逃难。头顶上的扩音器咆哮地放送着语无伦次、让人听不懂的广播。汽笛声、铃声、哨子声持续在哀号。(P119)”
林赛在走投无路时被贫民窟的头头收留,他亲眼看到最下层印度百姓的疾苦,也亲身感受到穷苦人的善良与真诚,通过在部队学习到的有限的医学救援技术他开始帮助没钱看病的穷人,逐渐地他被接纳,被信任,直到完全融入。他由一个金发碧眼的外国人“林赛”变成了“项塔兰”,拥有印度特色名字且慢慢拥有印度思维的本地人。
随着他对环境的熟悉,结交了朋友,他由一个不安的旁观者变成了安全的,有掌控力的当局者,他笔下的人物与环境也相应地转变了。
境随心转,他本性的善良友爱与热爱生活、责任心的那一方面慢慢释放出来,文字里的情感慢慢地变得明亮,温暖,炽热。
“她比丈夫整整高出一头,她丈夫只到她肩膀。身高的差距,加上她丰满而富曲线的身材,使得她和丈夫站在一块时,总让人误以为她是像亚马逊女战士那样的女人。她的黑发从未修剪,长发及膝,抹了油亮的椰子油。她的肤色是黄褐色,眼睛是琥珀色,镶嵌在玫瑰金黄色中。她的眼白始终呈粉红色,让人觉得她像是刚哭过或者就要哭了。门牙间的大缺口使她笑起来有点顽皮淘气。醒目的鹰钩鼻让她的表情威严得让人不敢逼视。她的额头高而宽,和普拉巴克的一模一样。高而弯的颧骨,使她琥珀色的眼睛打量这世界时,带了点居高临下的气势。她相当机智,心肠慈悲,不忍心看到别人痛苦或者不幸。邻人有争执时,她超然以对,对方请她出面评理时,她才介入,而她的话通常一锤定音,解决纷争。她是令人景仰、令人想一亲芳泽的女人,但她的眼神和告诉人们:冒犯她或者不尊重她就会倒大霉。(P146)”
“'阿拉至上!'塔里克大喊。他蹲下来,朝空中挥舞着拳头,神态凶狠如一头猛兽。在这感官紧绷而时间异常漫长的最后一刻,我有时间感觉泪水的灼痛,那是我看着他蹲下来,挥舞拳头,挺身保护我们两人时落下的泪水。我看到他脊椎的关节隔着衬衫突起,看到他瘦小膝盖的骨头隔着长裤显出轮廓。小小的身躯竟如此勇敢。 我双眼里炙灼的情感是爱,是父亲对儿子那种纯粹的、充满骄傲的爱。(P389)”
小混混被生活彻彻底底洗礼,脱胎换骨成了能治病救人、能领导黑帮甚至能解决种族冲突的英雄。他疗愈了别人,也疗愈了自己。正如原文中所写,“真理就是任何人,不管是当今最高贵的人或是最邪恶的人,只要其内心出现一瞬间的真爱,在那一瞬间,在其如莲花般重重又叠加的激情之中,就有了生命的所有目的、过程与意义。”
《项塔兰》的叙事太流畅了,一鼓作气读完,酣畅淋漓。他的文字不一定是最优美的,但胜在真实,让从没去过印度的读者能身临其境,让去过印度的人也能微笑颔首没有质疑。
不管是林赛还是林巴巴,不管是混蛋还是英雄,决定命运走向的,只能是内心里真实的自己。在自己的人生舞台上,我们都是百分百的主角,演什么怎么演都由自己主宰。如果有幕后推手,那只能是爱。热爱,是唯一不二的信仰,也是生命的真正目的和意义。
我喜欢的金句摘录:
1、逃亡时,每一天都是人生的全部。每一分钟的自由,都是以喜剧收场的一部短篇小说。
2、爱之所以存在人世,正因为爱非理智。
3.过去的事永远映照在两面镜子上:一面是明镜,映照已说过的话,已做过的事;一面是暗镜,映照许许多多未做的事或未说的话。
4.这世界一直想让我归顺,但都徒劳无功。
5、这世上有种幸运,其实说穿了就是在最合适的时间,恰好置身在最合适的地点;有种灵感,其实说穿了就是以正确的方式做正确的事。
6、愿望与恐惧合而为一时,我们称之为梦魇。
7、我花了很长的岁月,走过大半个世界,才真正学到什么是爱与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