凶手真是太胆大包天了,竟然在警察宿舍里杀人?!
1987年4月7日,香港葵涌警署旁的警察宿舍发生了一起骇人闻听的惨案,住在B座五楼的警员郑炳和与妻子李凤鸣及一对女儿,一家四口惨遭灭门,四人均身中多刀,死状恐怖,命案现场更是血流成河,惨不忍睹!竟然有人斗胆跑到警察宿舍行凶杀人?!案件披露后,震惊全港,轰动一时!
1987年4月7日中午时分,警员郑炳和兄长和朋友前往警察宿舍B座五楼探望郑炳和,二人来到郑炳和家门口,拍门数声却无人应门,正欲要走的时候突然发现大门虚掩,于是推门而进,不料惊见郑炳和一家四口惨死家中,二人惊慌之下,连忙报警。
郑炳和一家于1978年搬进这个已婚警察宿舍楼居住的,当时他的月薪大概5000多港币(在70年代也算是高薪了),但是由于他嗜赌成性,所以每个月只能给1000给老婆孩子作为家用,所以他家经济并不宽裕,老婆也会经常做缝纫等杂货来贴补家用。
郑炳和的老婆李凤鸣在婚前是一名歌厅舞女,他们是在郑做便衣警探的时候在歌厅认识的,结婚之后,二人很快了两个孩子,女的叫郑婉雯,男的叫郑梓杰。有了孩子之后,郑炳和逐渐浪子回头,不仅开始戒赌,还为了躲避复杂的环境申请从机动执行部队调到后勤部,本以为从此过上安定的日子,没想到竟然会一家四口全部被杀。
很快警察就赶到了,但由于命案现场十分惨烈,据说赶到的警方有些人都忍不住吐了,当时这个不到三十平方米的房间里到处都是血迹,郑炳和惨死在双人床上,全身有10多处刀伤,其中脸中3刀,头仰向天花,大半身在床上,双脚伸出床,双膝几乎跪地头上,他头上有钝物击打的痕迹,致命伤是颈部。
郑炳和的那对子女,大女儿郑婉雯死在双层床上层,全身伤痕累累;小儿子郑梓杰侧身死在双层床下层,身上也同样多处刀伤,致命的一刀是被一把大长刀直插贯穿身体而死。
而他的妻子李凤鸣倒卧在露台厨房,身上也是中了十几刀,她是被割喉致死的,整个头几乎都被割下来了,只剩下一层皮连着。
经搜证,现场门窗完好无损,无被人撬过痕迹,屋内的物品也不曾遗失,尸检结果显示四名受害者是在三日前被杀,也就是4月4日那天,由于案发已有多日,现场遗下的指模和脚印,已受自然因素破坏,无法从中找到证据,而留在现场的凶器均未检测出指纹,只有一张写着“郑国明,欠贵利不还,拿你命,贵利王包杀”的字条是所有物品中最有价值的证物。
警方接下来的在走访中,也并未发现有价值的线索,只是据住在郑炳和楼下的邻居说,4月4日那天晚上,她曾经听到楼上有碰碰的声响,其间夹带着一个女人的喊声:“不要!不要这样……”随着一个重物坠地的声音之后就什么也听不见了。之后,她在露台晾衣服的时候就开始闻到臭味,但她以为那是死老鼠,所以并未多想。
葵涌警察宿舍四尸命案,由于案情严重,警方将该案件由有组织及严重罪案调查课侦查(OSCB),也就是俗称的O记。O记特别成立一个专案小组,集中警方人手调查此案。
很快那张在现场发现的奇怪字条被解析了出来,贵利即就是高利贷,这自是不用多说,而“郑国明”这个名字警方起初有些不明白,后来了解到它是郑炳和的乳名,这张字条是用毛笔写就,纸张是一款名为“月宫殿”优质宣纸,通过笔墨鉴定,字条笔墨均与郑炳和家的笔墨不同,字条应该是早已写好,经由凶手带到现场。
从字条来看,郑炳和一家灭口疑似是高利贷追债不成怒而杀人,再加上郑炳和之前确实是个赌棍,曾借过不少高利贷,看上去一切顺理成章,但是逻辑上又说不通,高利贷若真是追债,要的是钱,按理说是不会杀人的,因为人死了都什么也没有了。
而且乳名一般只有亲朋好友才会知晓,高利贷是不可能知道的,所以专案组研判杀人留字,应该是凶手故布疑阵,想借此误导警方破案,但考虑到案情的严谨性,专案组还是查遍了葵涌所有贷款公司和高利贷,结果自然一无所获。
虽然到了这时案件还是没有更大的进展,不过现有的调查资料显示:凶手知道郑炳和的乳名,又能知道他之前是个赌棍,看来与郑家交情不菲,警方研判熟人作案的可能性极大,于是专案组集中精力调查与郑炳和与他妻子李凤鸣相识超过七年的人,逐一为他们录取口供。
这时,来了一个神助攻,旺角警署一名便衣探员何伟主动与专案组接触,披露了许多郑炳和不为人知的事情,他说他之前与郑炳和在旺角警署驻守时在同一个小组,当年郑炳和与李凤鸣结合的时候,他就不看好,因为李凤鸣是一名舞女,背景比较复杂,当年他曾劝住过郑炳和,但是郑炳和没听。
郑李是先同居后结婚,当时二人是在外面租房住的,李凤鸣跟郑炳和一起后,安分守己了一段时间,但是大女儿出生不久后,她就以家用不足为借口对郑炳和要外出工作,说是出去工作,实际上是去卖淫。
郑炳和对此心知肚明,但没有拆穿,他用了一招鸵鸟政策,申请从机动执行部队调到后勤部,并由此获得了编配葵涌警察宿舍住房,有了自己的住房不用再租房了,钱自然就不像之前那么紧了,李凤鸣也就没了外出工作的借口了,不过尽管如此,为了满足自己的性欲,她依然会在家会旧客。
郑炳和分配下来的这套房子是专门分配给已婚警察住的,一旦离婚,那么这套房就会被收回,他虽然知道妻子背着他在家接客,但是为了维持现状,他只好睁只眼闭只眼了。不过郑炳和的纵容,让李凤鸣变本加厉,后来她搬出去跟一个叫黎新来同居,郑炳和曾找过何伟摸过黎新来的底,此人二十四岁,原籍是广东惠阳人,1979年由内地偷渡来港,是个地盘工。
掌握到这个信息后,专案组立马调出了黎新来的资料,然后去了黎新来的住所,到了后,发现这个黎新来是寄住他表兄家,然而此时黎新来已在案发后就回内地祭祖去了。由于时间上的巧合,专案组认为黎新来可能畏罪潜逃,于是透过国际刑警,请求内地公安人员协助找寻黎新来下落。另一方面,专案组又向法庭申搜查令,分别搜查青衣岛、油麻地等黎新来工作及居住地方,搜到一批重要证物。
1987年4月18日下午4点25分,黎新来自内地回港,经过罗湖海关时,被入境事务处职员口留,交由边境警方,再通知专案组探员把他带走。黎新来被带返葵涌警署接受盘查时,强调今次返内地只为探亲,并非畏罪潜逃,除此之外,他拒回答警方任何问题。
由于无充分证据证明黎新来与案有关,最后警方无条件释放了他,并宣布已拘捕五名男女,怀疑与四尸案有关。当然这只不过是警方的烟雾弹,为的就是让黎新来安心,其实专案小组其后扩大侦查范围,并二十四小时监视黎新来,以便搜集到更多的证据。
专案组这个欲擒故纵的招式很快奏效,黎新来获释的同时,专案组女调查员假扮女记者登门采访他,套出了黎新来和李凤鸣的关系,以及他喜爱舞文弄墨的嗜好,并从黎新来送给朋友的一幅大字中确定黎新来的字与现场发现的字条笔触相同。
而经专案组调查黎新来一起工作的工友,数人证明案发当时,也就是4月4日,黎新来大腿受伤流血,工头可怜他,当天安排了一些较轻松的工作给他做。另外黎新来在一次与朋友吃酒的时候,酒后吐真言承认其与葵涌警察宿舍四尸命案有关。
越来越多的证据将葵涌警察宿舍四尸命案真相拼凑了出来:
虽然黎新来与李凤鸣在一起后,郑炳和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一直不肯离婚,且夫妻经常吵架,为绝后患,黎李二人决定将郑干掉,并将时间定在了1987年4月3日下手。当日,李凤鸣趁郑炳和带两名子女外出游玩,与黎新来在家中布置一张电床,打算先将郑炳和电晕,然后将他杀害,再布下高利贷杀人假局。
吃过晚饭后,李凤鸣待两名子女入睡后,与郑炳和外出消夜,至十二时许回家。此时,黎新来已利用李凤鸣所配的锁匙,入屋将床褥通电,并且在露台藏匿。当郑炳和如常在双人床床尾打算脱鞋时,即触电晕倒。
郑炳和被电晕后,黎新来现身,与李凤鸣“对口供”。
“我已写好一张字条嫁祸大耳,我要令警方相信郑国明是高利贷杀的!”黎新来拿出一张字条,放在饭桌上,再用一个铁锤压着,接着说,“警方来查案时,你对他们说,有两名男子来找郑国明,当时两名孩子已入睡。郑国明见了那两名男子后面色大变,借故叫你出去替他买香烟把你支开。当你买了香烟回来时,郑炳和已经遇害,而那两名男子则不知所终,于是你就报警。由于你曾见过那两名男子,所以,现在我们要决定那两个人的面貌,令警方去追查……”
黎新来与李凤鸣对好口供后,就用刀把郑炳和斩杀。当黎新来杀人后,打算拆除连接床褥的电线时,突然听到有一把儿童声音叫:“妈妈”!声音是郑炳和小儿子郑梓杰发出的,其实他当时只不过是梦话。
可是,黎新来却以为郑梓杰看到他行凶,没有细想,一刀就把郑樟杰斩死。李凤鸣来不及制止,呆在当场。
黎新来一不做二不休,举刀要斩杀郑婉雯,李凤鸣拉着他的手,哀求说:“不要,不要这样!”黎新来没有理会她,将她推开,把郑婉雯也杀害了。
这时,李凤鸣突然走入厨房,黎新来不知她做什么,打算到厨房安慰她。岂料,李凤鸣转身就给了他一刀,他急忙闪避,但大腿仍中了一刀。黎新来怒之下挥出一刀,几乎把李凤鸣斩得身首异处。
杀了四人后,黎新来用布将伤口扎好,然后从厨房取出多把利刀,在四名死者身上刺出多个伤口,希望混浠警方视线,以为凶口有多人。之后,黎新来到厕所沐浴更衣,洗去血迹后离去。
夯实证据之后,警方将黎新来抓捕归案,并于1988年4月27日过庭受审,虽然黎新来否认与案有关,但陪审在聆听控辩双方陈词后,于5月底裁定黎新来三项谋杀罪名成立(郑炳和,郑婉雯,郑梓杰),一项误杀罪名成立(李凤鸣),法官依例判黎新来死刑。黎新来对此不服遂上诉,1988年12月20日,黎新来上诉被驳回,维持原判,不过1990年获特赦,最终死刑被改成了终生监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