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中央一号文件发布在即,农村电商又获政策加持。1月19日,农业部办公厅印发《农业电子商务试点方案》,农业部将于2016年在北京、河北、吉林、黑龙江、江苏、湖南、广东、海南、重庆、宁夏等10省(区、市)开展农业电子商务试点,力求突破当前农业电子商务发展面临的瓶颈和障碍,加快推进农业电子商务健康发展。
鲜活农产品电商
落地:北京、河北、吉林、湖南、广东、重庆、宁夏
目标:“基地+城市社区”直配模式,“批发市场+宅配”模式,鲜活农产品电商标准体系和鲜活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及监管体系的探索。
农资电商
落地:吉林、黑龙江、江苏、湖南
目标:农资网上销售平台,农资电商服务体系和农资电商监管体系的探索。
休闲农业电商
落地:北京、海南
目标:休闲农业电商平台的探索。
预期成果
- 逐步探索出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休闲农业等不同类别农业电子商务的发展路径;
- 初步形成以下运营模式和制度规范:
- 农产品电商标准体系;
- 全程冷链物流配送体系;
- 农产品和农资质量安全追溯及监管体系;
- 休闲观光农业旅游产品质量监督体系;
- “基地+城市社区”鲜活农产品直配模式;
- 农资线上销售模式。
- 在推动创业创新、发展分享经济、促进农民增收、带动贫困地区脱贫、实现多方共赢等方面取得积极进展,为推进农业电子商务快速健康发展提供可推广、可复制的做法和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