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管理人员是领导群体而不是个别领导者
1、各个机构的管理人员是以集体的形式构成组织型社会中的各个领导群体。如果从个体角度来看,一位管理人员只不过是另一个同事雇员而已。即使是最大公司中最有权力的首脑,他所拥有的权力和地位,完全来源于他所在的机构。
2、把管理人员说成是领导者并不妥当。他们是“领导群体的成员”,而整个领导群体的确拥有明显、显赫、由权威的地位,因而它也就需要承担责任。
3、管理人员既然是一个领导群体中的意愿,他就必须要符合专业人员的伦理要求——对责任的伦理要求。
二、专业人员的首要职责是“绝不明知其害而为之”
1、没有一个专业人员能够保证他一定能为顾客带来利益。他所能做到的,只是尽力而为,但他能够保证自己知其害而不为。
2、专业人员必须有自主权,不能由顾客来控制、监督或命令。他必须能够独立自主地运用自己的知识和判断来做出决定。
3、为了能够保持独立自主,管理人员必须在一些重要领域中承担起专业人员的伦理责任。同时,他们必须懂得:他们的职责在于仔细检查自己的言行,以保证做到“绝不明知其害而为之”
三、违背“绝不明知其害而为之”准则的现象:
1、经理人的报酬
收入日益平等化这一事实极为明显,但公众印象却是收入日益不平等。这是一种错觉,它破坏了必须在一起生活和工作的群体之间的相互信任,只能导致对任何人都不利的各种政治措施,只能对社会、经济和经理人员造成损害
2、用福利计划给公司雇佣的人员带上“金镣铐”,越来越倾向于用这些福利把员工束缚在特定的雇主那里。
3、有关利润的辩护
管理人员仍然经常在谈论利润动机,仍然把企业的目标确定为利润最大化。与公众谈话时,管理当局所用的语言事实上并没能证明利润的正当性,也没有说明为什么要有利润,没有表明利润所起的作用。他们所谈的,只是利润动机。可是利润率是却是经济和社会极其需要的。“利润最大化”完全时一种合理的战略,从长期来看,它有利于降低资本的实际成本。
一方面,管理人员要执行其自治职能,即使其机构拥有必要的自主权并对其使命和目标负责;另一方面,管理人员又必须保持着“公开”特性。这两者的紧张关系中,就产生了组织型社会所特有的伦理问题。
“绝不明知其害而为之”显得很温和,但并不是一条易于遵守的准则。正因为它的朴实和自我约束,才使它成为管理人员所需要的伦理以及有关责任的伦理的恰当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