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三个观点,来区分二者的区别。
观点一:录像与录像装置的区别顾名思义是在装置上的差别,装置分为投放作品的装置和被投放的装置。录像装置的设备是不常见的,特殊的,专门为这个作品做地独一无二的;还有作品的空间性。例如,托尼·奥斯勒的《护卫队》就是录像装置,比尔维奥拉的《悲伤的男人》就是录像作品。
观点二:录像与录像装置的区别在于观看者所处的空间,有点唯我主义的感觉(不知道这样形容对不对)。就像比尔·维奥拉的《紧急情况》,如果观看者是通过电视,电脑和手机等这类的电子产品看到的,那么这就是一个录像作品;如果观看者是身处在现场的,那么这是一个录像装置作品。
观点三:按总体的视觉方式来区分,我们的眼睛是一台摄像机。录像作品是一个二维的平面,尽管在一个三维空间里完成的作品,但总体的视觉观感给观看者来说是一个平面的东西。如果我们和这个空间有互动那么便是录像装置。简单点说,其实可以按边界线来区分;如果有边界线那么作品这个整体是一个画面,便是录像;如果没有边界线,是可以互动的,便是录像装置。例如:托尼·奥斯勒的《加或减》,如果在这个作品外作者摆放了边界线,那就是录像作品;如果这个作品外没有摆放边界线,那就是录像装置。因为在和作品互动的时候就打破了我们的眼睛所看到的画面,打破了二维空间,来到了三维。
2.录像的空间性:录像和电影的空间性是一样的,它的空间属性是画面内容,包括:人物,景别,故事,意义,等等
3.录像装置的空间性:我觉得录像装置的空间性是包涵录像的空间性的,比录像多的一点是作品展出的所在空间,在这个空间里,观看者可以和作品进行互动。例如:《锦鲤与人无限互动的水面映画》它的空间属性是空间,人,人的动作,投射的画面内容,投射内容的变幻。
如果按照维心主义来说,万法唯识,识外无镜;一旦着意,不管是录像还是录像装置都在心中,便有空间。
90%自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