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你好,我是路上的老魏。用心读一本书,然后把书里的故事讲述出来的感觉真好。下面我接着讲述《一个人的朝圣》,如果你喜欢这个故事,就请先关注我。
4 哈罗德与克店旅人
半夜里哈罗德从睡梦中饿醒,觉得床垫怪硬的,位置也不对,怎么卧室的窗户到那头去了?突然想起自己是在洛迪斯韦以北的一家小旅店里,自己要走路去贝里克郡,因为奎妮不能死。
昨天哈罗德给疗养院打完电话之后,继续沿着国道往前走,经过村庄,走过田野,穿过树林,每走一段路,他都会停下来喘口气,擦擦汗,整理一下脚上的帆船鞋。在洛迪斯韦一家酒吧门前,哈罗德想找点水喝,在这里他遇见了一个卖卫星天线的小伙子。小伙子在听了哈罗德的大计划后惊呆了,他让酒吧里所有的人都安静下来好好听一听;哈罗德被弄得很窘迫,只好对大家说:“我会一路向北走,一直走到贝里克郡。”“好样的,伙计!”卖天线的小伙子拍着哈罗德的背大声说。这句话也让哈罗德有了勇气给莫琳打电话,他多么希望莫琳也这么对他说。
和莫琳通完电话后,哈罗德的脚步变沉重了。拖着疲倦的步子,哈罗德住进了这家旅店。
拍拍枕头哈罗德坐起来,肩膀有点酸痛,这是这些年来睡得最好的一晚。他弯下腰,仔细检查自己的双脚,右脚脚趾微痛有点泛红,脚跟还有个水泡。考虑到这些年很少走长路和疏于锻炼,他自言道:“还不坏嘛。”
想象着护士将自己走路去贝里克的消息告诉奎妮时她的反应,奎妮的模样这么多年来第一次浮现在哈罗德的眼前:漆黑的眼睛,小巧的嘴唇,乌黑的卷发,非常清晰。接下来奎妮该做的事情就是好好活着等他。哈罗德怪自己怎么还在床上,应该立马动身,他一翻身下了床。
小腿狠狠的一抽,疼痛传遍了全身。莫琳说的是对的,他能挨到达特姆尔就已经不错了。哈罗德轻轻活动着双腿,是不是应该回家一趟?至少带上手机查看一下地图和准备点路上用的东西吧。这个想法转念即逝,哈罗德很清楚,如果他一旦回到家,就永远不可能再上路了。
哈罗德走下楼来到了旅店餐厅,站在门口徘徊,他希望餐厅里没有其他人。哈罗德做了四十五年的酿酒厂销售,他仍然害怕成为众人的焦点。他是个高大的男人,但是一辈子弯着腰生活;他的父亲是一个军人,开始是个好丈夫,参战回来却像变了一个人;哈罗德在母亲最不需要的时候来到了这个世界,成了母亲的累赘,因此他从小学会了低调做人,处处做隐形人。
哈罗德轻轻推开餐厅的大门,餐厅里就餐的六个男女,六道眼光齐刷刷扫在了他的身上,他很尴尬地向大家打了声招呼,六道眼光又齐刷刷地收了回去干起自己的事情。哈罗德慢慢挪向角落里的那张餐桌,但那个一头红发的服务员女孩却让他坐在了餐厅中央的一张餐桌上。哈罗德认出来她就是昨天带他去房间的女孩,他希望这女孩把他步行去贝里克的事情当成耳旁风。然而怕啥就来啥,哈罗德的事情在餐厅里引来了大家对宗教、朝圣、徒步、装备等一系列问题的大讨论,害得哈罗德不得不红着脸解释一番:“我和我朋友很久以前在一家酿酒厂工作,她曾经帮过我一个大忙,现在她患了重病,我不能让她就这么死掉,我要帮她继续活下去。”
哈罗德再一次被或嘲笑或好奇或怀疑或赞许的目光包围,他突然觉得自己一点都不饿,红发女孩端来的一份满满的全套早餐,他吃不下太多,于是将培根和香肠切成小小的碎块,排成一排藏在刀子和叉子下面,然后起身离开。
回到房间,他简单地整理了一下床铺。哈罗德不得不承认自己已经是个老人了,别说是朝圣,他平时连路都不多走几步;他应该老老实实拿出零钱坐公交回家。他轻轻地踩着地毯,不想弄出一丁点声响。当他经过餐厅门口时,突然跑出来几个人:“我们想说,一路顺利!”“我真心希望您能成功。”“如果您经过赫克萨姆,记得来找我。”红发女孩一言不发走过来轻轻亲了一下哈罗德。
“你们太好了。”哈罗德突然忘记了几分钟前自己的犹豫,逐一握了他们的手,一转身,大步流星走上了外面的马路。
哈罗德的旅程开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