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有个古老的传说。有一次,一位好斗的武士质问一位禅师,让他解释何为极乐世界、何为地狱。禅师叱责道:“粗鄙之辈,何足论道!”
武士感到受了侮辱,暴跳如雷。他拔出长刀,吼道:“如此无礼,我杀了你!”
禅师平静地回答:“彼为地狱。”
武士突然领悟到,禅师所说的地狱指的是他受到愤怒的控制,于是立刻平静下来,向禅师鞠躬,感谢他的点拨。
禅师又说:“彼为极乐世界。”
一念天堂,一念地狱。“认识自己”,揭示了情绪智力的基石——意识到自身情绪的发生。
“自我意识”,包含了对内在心理状态持续关注的意思。这种自省的意识心理,是对包括情绪在内的体验本身的观察和研究。其本质类似于弗洛伊德所说的“均匀悬浮注意”,指的是心理研究人员不偏不倚地关注进入意识层面的东西,充当一个目击者,保持兴趣,但不作出反应。即培养自由联想的过程中监控自省的自我意识能力。
自我意识不是注意力被情绪挟持,对感知对象作出过度反应和夸大,相反,它是一种中立模式,即使在情绪爆发的时候也保持自省。
自我观察的最低限度是,稍微远离体验,发展出一条平行的“后台”意识支流:悬浮于意识主流的上方或者旁边,意识到正在发生的状况,而没有被吞没或者迷失。这就好比你对某人勃然大怒,或者你在发怒时还出现了自省的想法“我感到了愤怒”,这两者之间的区别。
“同时意识到自身的情绪以及自身对该情绪的想法”。自我意识可以是一种对内心状态不作反应、不作判断的关注。是对内在心理的持续关注,是自我观察,是跳出自己看自己。作为旁观者,站在自己的旁边观察自己(临在),而且保持中立。临在是自己拯救自己的最后一根稻草。
对情绪有了自我意识后,有两种处理方法:被情绪吞没,被动处理;接受该情绪,主动处理,使自己情绪受控。
觉察到不快情绪就意味着要摆脱这种情绪。但是觉察情绪与努力避免冲动行事并不是一回事。个体如果意识到“我感到愤怒”,就会获得更大程度的自由,不仅可以选择停止行动,而且增加了不同的选择,即努力放下情绪的包袱。
人们处理情绪的方式五花八门:
自我意识。在情绪发生的时候有所意识,这种人通常比较善于处理自身的情绪生活。他们对情绪有着清晰的认识,在陷入负面情绪时,不会作茧自缚,能够迅速地摆脱这种情绪。
吞没。这种人的情绪主宰了一切,他们常常感到被情绪吞没,无力逃离。他们反复无常,意识不到自身的情绪,迷失于其中而不自知。因此,他们经常感到压抑和情绪失控。
接受。这种人通常很清楚自己的感受,也往往接受这些感受,因此不会试图作出改变。这种类型还可以细分为两种:一种是经常有好心情的人,他们没有动机改变这种状况;另一种是容易心情不好的人,他们虽然很清楚地知道自己的感受,却采取放任自流的态度,不采取任何措施改变困扰情绪。后面这种模式常见于陷于绝望的抑郁症患者。
面对人生中的诸多问题,我们光凭理性难以作出决定,还需要直觉,以及由过去的经验累积而成的情绪智慧。要决定和谁结婚或应该信任谁,乃至从事什么工作,仅仅以程式化的逻辑为决策基础是行不通的。在这些重要的领域,没有感觉辅佐的理性相当于睁眼瞎。
情绪有两个层次:有意识的和无意识的。情绪在无意识的层面引而不发,这会对我们的感知和反应产生重大的影响,尽管我们根本不知道情绪在起作用。情绪的自我意识为另一种基本的情绪智力——摆脱不良情绪的能力——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