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昨天看到一则社会新闻,与医疗相关,颇有感触,忍耐不住,我想表达一下的看法。
新闻报道大意如下:
9日11日,武汉34岁的李先生在工作时突然倒地不省人事,他人帮忙呼叫120送到医院,经医护人员全力抢救,最后脱离了生命危险。
在抢救期间,医护人员为争取宝贵时间,剪坏了患者衣裤。李先生的父亲因此不满,并称衣物内还有500元现金及物品一并丢失,向院方索赔1500元。
遭医院方拒绝后,他又报警,请来警察交涉。后来在警方调解下达成一致,确定赔偿数额为1000元。最后,参加抢救的所有医护人员凑齐1000元予以支付,李先生父亲出具了收条。
这件小事儿一经报道,立刻引发社会各方热议,不妨我们一起来理理这件事的是非曲直。
2、
行动是最真的语言。一个人不光要说得好听,关键要做得好看。
我们先看医院和医生的行为和作法。一是医院医护人员紧张有序地抢救病人。录像呈现得很清晰,效果也很好,挽救了病人的生命。二是遭遇患者家属索赔,院方拒绝。三是在警察调解下,参加抢救的医护人员凑钱赔偿1000元。
我们再看患者及家属的行为和作法。一是先向院方索赔1500元遭拒。二是再找警察介入,协商赔偿金额。三是写收条,收到1000元。
人的行为是受其思想支配的。不同的思想,就会有不同的行为,不同的行为产生不同的结果。在思想观点背后,是人们不同的认知,折射出不同的价值观。
医院和医生的价值观、认知、想法如下。一是生命第一,当全力抢救。二是剪掉衣物是为了争取宝贵的抢救时间,操作没有过错。三是以徳报怨,宁为自已的小小失误买单,不愿浪费宝贵时间来扯皮。
患者及家属的价值观、认知、想法如下。一是损害别人财物就得赔偿。二是找医院不成再找警察帮忙,继续索赔财物。三是一码事是一码事,医疗费我给你支付,剪坏衣物且未保管好丢失你得给我赔。
古有成语曰“嗜财如命”,意思是一个人爱财爱得过分了,把财物看得竟然跟生命一样。该成语是个贬义词,前提假说是认为生命是第一重要的。
救死扶伤是医院职能所在,在医生的价值观里,生命永远是第一位的,其它次之。在李先生及其父亲价值观里,财物才是第一位的,其它次之。
持有这两种价值观的人,平时相安无事,但在特定的时间场合,碰撞到一起的时候,就会出现冲突。庆幸的是医院抢救成功了,倘若没有抢救成功,不知将财物视为第一的人,索赔时口能张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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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层面来看,损害它人财物,存在过错的,应当恢复原状或照价赔偿。
从这个意义上来讲,李先生父亲的诉求无可厚非。问题在于,财物是否丢失?丢失多少?在哪里丢失?被偷还是被抢?找谁索赔?如何确定损失大小?
法律是讲证据的,谁主张谁举证。不知李先生及其父亲手里有哪些证据能证明上救护车之前口袋里有现金500元?确定医护违反了某项法律规定的在抢救病人期间保管病人财物的义务?确定李先生衣物的购买价格和时间?
视频能显示医护人员剪掉了衣服,这个是事实,暂且不论出于职业和抢救病人生命的需要,单就衣物索赔而言,还能沾上边来主张,赔多少呢?有没有发票或购物小票以证明其价格和时间?该赔偿的衣物是要算折旧的,而不是赔新的。
其它的如现金损失,能否证明医护人员有过错。只要有证据证明某医护人员拿了现金,别说500元,索赔500万元也没有什么不可以。如果没有证据,一毛钱也拿不到。
什么是“合情合理”,索赔剪坏的衣物尚在情理之中,除此之外的索赔,我看不出跟碰瓷有什么本质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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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道德上来讲,人生应当知恩报恩。滴水之恩,当以涌泉相报。何况“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是大恩大得。
医护人员给予儿子第二次生命,如此大恩不报也罢,相信医护人员尽力抢救也不是为了图报恩,至少不遭受了报怨和索赔。以怨报德者,古亦有之,不过在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中,这样的行径,总会让人鄙视。
相反,医护人员很大度,做到了以德报怨。同在一片蓝天下,同在一块大地上,这境界怎么就天壤之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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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影响几何?
对于医院和医生,吃一堑长一智,抢救工作还会发生,顺便注意下尽量保管好患者财物而已,又不是什么难事情,赔钱就赔钱,又不是拿不出。这种奇皅事情,也不是每天都遇到,世上还是通情达理的人多!如果医护人员看到网友的评论,绝大多数站在他们这一边,心里倍受安慰,这件事很快就过去了,成为笑话。
然而,对于李先生及其父亲,这才刚刚开始。其父亲也六十多岁吧,老年人了,在他圈子里同龄人怎么看,也无关紧要了,反正就这样了,跟他打交道得长些心眼了。李先生刚过而立之年,职业生涯还很长,我不免担心他以后怎么跟熟人交往,以后还没有人敢帮他?如果我有这样的同事,我是坚决离得远远的。
移动互联网时代,消息传得很快,医生和患者都为自己做了一次广告。我看到了医生的高尚情操,不但救人生命,还愿为小小失误大度地买单。我也看到了个别患者斤斤计较,以怨报德,掂不来轻重,看不来远近,捡了芝麻丢了西瓜。
索赔如愿以偿,得到的不过是屈屈1千元的现金,失去的东西却是无价的。不知他们看到了网友评论,还会不会从容淡定?
把感激停留在嘴上,把索赔落实在行动上,出来混,总是要还的。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把千余元都看得很重,十几万的医药费支出是其得到的百余倍,想借钱看病,这年头,还刚刚为自己做过广告,呵呵!
写完文章,我又看了记者采访李先生的父亲的报道,他仍然在坚持他的“一码事归一码事”,哀其不幸,怒其不醒,认知不提升,怎能想得通?
祝愿普天下人民智慧、安康、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