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米尔·迪尔凯姆是一名法国社会学家。社会学的奠基人之一。于1858年4月15日出生在孚日省的一个犹太家庭中。自1879年起在巴黎高等师范学校深造,1982年后,开始了自己长达二十年的教学生涯。期间成为法国的第一位社会学教授,并创作出了《社会分工论》,《社会学方法的准则》,《自杀论》,《社会学年鉴》等著作。迪尔凯姆的思想深受法国悠久的启蒙主义传统影响,以及圣西门,孔德和对手塔德的影响。1917年在法国逝世。 成书年代和背景:本书在1897年出版,写这本书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社会学变的流行起来,被人们广泛运用”,而“自杀”的这个主题又恰恰能被精准定义,是种适合的研究对象,更重要的是对“自杀”的研究,是一种相对来说具体的,实在的研究,贴近于在工业革命后,资本主义发展,但由此伴生新的社会矛盾导致自杀率上升的社会现实。
本书的主要内容:作者将书分为三编,开篇分析出以个体心理学解释自杀现象的传统理论,而后详细地介绍了自杀的非社会因素,社会因素和自杀的四种类型。同时探讨了社会原因的本质,如何施加影响和如何在实施自杀的个体身上产生作用。进而分析出怎样才能消除这些影响导论:作者先叙述出大众理解的自杀和大众通常理解的自杀特点,即自杀者本身是自杀行为的受害者,而后引出当时社会的传统理论——个体心理学。随后以大量现实生活中的反例和各主要国家自杀率的相对稳定性数据列举充分言明这种定义的不严谨,并将自杀和社会现实联系起来,点明自己“这些自杀事件并不是独立的个体,而是相互联系的整体,有着统一性、特性和独特本质——完全具有社会性。第一编:非社会因素心理因素对自杀率的影响:自杀并不是纯个人疾病,自杀倾向具有特殊性和限定性。不能简单地将偏执狂和自杀混为一谈,。心理因素影响自杀率的途径主要有二,即精神错乱和神经衰弱。自杀率个人的精神错乱确实可能带来自杀的客观事实,具体来说由精神错乱引起的自杀被分为狂躁型自杀、忧郁型自杀、强制型自杀、冲动型或不自主自杀四种类型。
但值得一提的是,这并非是心理因素引起自杀的主流,在精神错乱和理性失衡之间,有许多中间状态常归类于神经衰弱。神经衰弱分布广,患者脾气暴躁,神经波动强烈易于自杀。作者在论述的过程中,利用数据统计,表格制作进行横纵向比较,从性别,国籍,宗教信仰,年龄等诸多角度,表明了心理因素对自杀率的影响并不大自杀因素取决于个体本身。从种族和遗传的角度认识自杀的行为,由于种族是源于同一祖先,具有相同特点的个体集合,而且是在一开始就具有不同特征。所以显得具有研究价值。同一个种族的人自杀强度相同,与此同时,属于同一种族不同国家的人自杀强度差异最大。但除去环境因素影响,种族因素却显得难以解释自杀的原因。与种族因素关系密切的遗传也同样站不住脚跟,遗传并未在自杀中扮演重要角色,更多是由于自杀本身极富传染性和易感性,在容易受一般指示影响的个体,尤其是受自杀观念影响的个体身上显得更加明显,它会诗人倾向于对影响深刻的事务进行模仿,重复他们已经有某种倾向的行为。同时,自杀随年龄变化,显示出心理状态并不是自杀的决定性因素,只有个体体质具备某种条件,自杀才可能发生,但不一定导致自杀,因此不能解释自杀的原因。自然因素(以气候和季节气温为主要对象)并不直接刺激自杀行为,而是自然因素使人类的社会活动在夏季比冬季有更大的发展,因而自杀率提升。这一数据从侧面说明了社会环境对自杀率有着决定性影响。 效仿,这一因素关乎自杀社会因素的根源出现在个体之间,与社会联无关。它是在同一社会群体中,所有要素以同样的方式思考并有相同的感触,是一种让我们追求所属社会和谐的冲动。与此同时自杀大体存在于均值体中,不存在所谓的“中心”。简单地说,自杀的传播是从个人到个人,效仿无法传播自杀的念头,也无法影响自杀率,它可能会增加个人自杀案件,但无法使社会的自杀趋势有所变化。只有当效仿的行为和个体的易感性结合时,它才能发挥作用。第二编:社会原因和社会类型 这部分是全书的重点,作者开篇尝试从自杀案例中溯源分析不同的自杀动机占比在国家的不同阶段保持一致,接着引出四种类型的自杀 利己型自杀:当人的群体归属感较低,从社会中分离出来时,过度的集体主义又导致沮丧和忧郁,个体没有达成任何事物来达成目的时的自杀行为。如果自杀倾向发生在受到良好教育的圈子里,是由于传统信条削弱及其造成的道德个人主义削弱。一般而言,随着人掌握知识增多,自杀倾向随之增加。宗教对于自杀有一种预防的作用,当社会宗教凝聚力减弱的时候,人们渴望学习并且自杀倾向增加。其次,婚姻对自杀有着一定的阻缓作用。综上所述,自杀随着宗教社会、国内社会、政治社会的整合而变动。 利他型自杀:人和社会过度结合时结果,是为了而放弃自身生命的行为。具体来说分为义务型、选择型、急性的三种利他主义自杀表现形式。他们有着属于自己的,超乎生命的目标。正是因为他们满怀热情,带着信念的鼓舞渴望寻求满足,通过极端行为来肯定自己。反常型自杀:一方面是由于人类活动缺少管制使他迷惑茫然不知所措,另一方面处于社会用不公正的力量来吸引控制个人活动和情感。。这两者给个人所带来的苦难导致的自杀行为 宿命型自杀:源于过多的规定导致的自杀,这种压制性的规定使激情残酷地被停止,未来无情地遭到阻断。
上述的四种自杀类型并不一定是单独出现的,也可能是混合因素导致。特点例如:利己主义自杀冷漠,,有消极的由于和自我欣赏,不抱幻想的冷静;利他主义的敬请,冷静的责任感和神秘的热情等 本书的贡献我认为《自杀论》对当时的贡献可分为学术贡献和现实贡献两个方面。首先从学术上,正如作者开篇所述,这本书写于社会学广泛流行,但研究方式,研究思想尚未成熟的时期,这本书的出现,无疑是推动了实证主义在该领域的运用,更是促进了社会学的进一步发展。从现实角度来说,在当时社会思潮动荡,社会生产变革的大背景下,面临严重的社会冲突和社会矛盾,自杀现象频频出现,该书对自杀类型,原因的细致分析和最后对预防自杀的种种提议具有一定借鉴意义。 评判与感想本书著于第二次工业革命兴起的时代,欧洲大陆社会矛盾激化,阶级对立尖锐。
《自杀论》的出现,有着时代的必要性,不仅是出于作者的个人分析,书中大量出现的数据对比,引用的实证主义和科学主义更是影响深远。从多角度,多层次的细致分析了自杀的原因,还提出了一系列预防自杀的建议,这些经验在当下这个时代也依旧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