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随笔作家和小说家琼.狄迪恩,开始写她的小说《顺其自然》时,都不知道“人物”“情节”甚至“事件”在哪里。
她的脑海里只有一些画面,凭着这些画面,她一步步完成了小说。
柏拉图说艺术源于神示,比如威廉.布莱克那漫无节制的幻觉,卡夫卡早期写作时的狂喜——通宵达旦地写,毫无倦意,神魂颠倒,根本不在乎自己的健康不佳,精疲力竭。
玛丽.雪莱在1816年6月做了个白日梦,有了故事的主题,《弗兰肯思坦》于1818年出版,赢得一片欢呼。
灵感多少是存在的,突如其来,无可抵挡,一种兴奋感,难以抑制。
一阵花香、一个眼神、一句话语、或是一段音乐、一场梦,都会刺激我们,赋予我们强大的创造力。
也许,说不清是什么,那种感觉就在心中涌现,就像一颗小火苗被点燃,越燃越烈,这光热应当尽情释放,直到完全熄灭。
有人把这些时刻,称为“顿悟”或是“下意识”,不论何种称呼,它就像一个秘密的世界,只有自己可以进去,这种独特的力量引导我们去到想去的地方。
写作是用语言来核实生活,不断流逝的时光里,总是忽明忽暗留下画面,有时到了令人反感的地步,可它依然不听你的指示,一帧一帧从眼前闪过,挥之不去,是你命中注定的“情节”。
我相信,不论我写什么,不是我想写什么,是一种无形的力量让我写出来。
写第一个字时,我还不知道我要写什么,就静静坐在这,不一会儿,就自然涌现出许多的文字。
我无法知道要写出什么,只能感觉自己的感觉,就像远方那一头的海湾,我想抵达,只能在这头慢慢启程,一点点探索着,朝着那个遥远的方向,我不知道自己是什么,一个不是“我”的我。
无意识的、凭着直觉,让脑子的零碎的片段,化为文字,释放压力,不让它把我撕碎。
养成写作的习惯,不是为了发生些什么,只是写一点发生的事情,或是没有发生的事情,也许能稍稍排遣挥之不去的孤独感和寂寞感。
写写记记、读读经典作品,整理纷繁复杂的内心世界、增添生活乐趣。
生活似乎丰富得难以想象,人生不是来受苦的,而是在与受苦的谈判中,去选择或创造适应受苦的形式,也许,写作就是这样恰如其分的形式。
在安妮.迪拉德的《写作生活》中有一段富有启发意义的对话:
一个大学生向一个知名作家提了一个难题:"您觉得我能成为一个作家吗?”
“呃,”作家说,“我不知道……你喜欢句子吗?”
作家看得出这大学生一脸惊愕。
“句子?我喜欢句子吗?我都二十岁了,我喜欢句子吗?”
如果他喜欢句子,当然,他可以像我认识的一名快乐的画家那样开始写作。我问他是怎么成为一名画家的。他说:“我喜欢颜料的气味。”
喜欢就顺其自然,顺其自然地喜欢,不在乎能写出的是什么,那只是一种表达形式而已。是保持一种控制力,控制自己的文字、思想、情感,控制自己想创造的世界,哪怕这种控制力是暂时的、瞬间的、虚无缥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