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阅读了本书第二章(1958—1976:工业化初期的三次危机及其外资外债背景)的第一节内容。重点如下: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只在1953年之前实行过发展私营经济的新民主主义(民族资本主义)工业化,之后则由于国家得到外部(前苏联)大工业投资,而很快完成了民族资本主义向国家资本主义的制度演变。
这个过程最初确立于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的1953年,形成于“社会主义改造”的1956年,延续到债务/赤字危机全面爆发的1960年。
它主要以国家负债的方式从苏联引进设备和技术,同时由中央政府通过以乡镇为单位的大规模集体化从“三农”提取剩余,以此完成国家工业化原始积累和对外还债。
读了这一节,也就理解了解放后初期的几年里,中央政府在重重困难中做出的各种选择;理解了惨烈且代价巨大的抗美援朝战争对中国的巨大意义(不仅仅局限于我之前理解的保家卫国);理解了毛主席当年提出的“土改”以及后期的土地革命为新中国的成立以及后来的几十年里所起的重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