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于共同体中——以主体为中心的教育(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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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到一粒沙中的世界,

要看到一朵野花中的天堂,

将无限紧握于你的掌心,

将永恒捉住在片刻之际



这是第五章开头的一首小诗。从帕克·帕尔默的字里行间,更从他精心挑选的诗歌中,我看到了一个有思想的学者对教育的执着热爱与探索。

【第三事物】

我读书时,教师课堂上都是传统的教学模式,就是以教师为中心,以教师讲授为主,学生只是被动地接受知识。当我刚当教师时,也采用这种模式。后来教学改革,提出以学生学为中心,以学生为主体。个人的感觉,不管是前者还是后者,都算不上是很成功的,总是会有这样那样的不足。有时我也会迷惘,如果整个课堂都是老师讲授,学生就缺少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可是如果完全以学生为中心,教学目标就难以完成和教学过程就难以控制,课堂流于形式,教学质量会受影响。而教学质量直接关系到教师的切身利益,可以说是教师的生命。

帕克·帕尔默提出了一个新的模式,就是以主体为中心的教育。“课堂既不应以教师为中心,也不应以学生为中心,而应以主体为中心。在真正的共同体模式中,课堂上教师和学生同时专注一件伟大事物,在这样的课堂上,让主体——不是教师或学生——成为我们专注的焦点。”这种模式不失为一种较好的教学方式。

如果我们要把课堂作为真正的共同体,一个让我们彼此坦诚相对的共同体,我们必须在核心范围内,加入一件伟大的事物,这就是第三事物。我们应建立起一条能同时度量教师和学生的宽松标尺,从而建立起严谨的学习性共同体。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是发展大势所趋,也是百姓人心所向。苏格拉底说:“教育不是灌输,而是点燃火焰”。帕克·帕尔默的观点,对我们的教育改革不失为一剂良药。

愿中国教育改革能真正走上正轨,唯分数论英雄的时代可以终结,素质教育能真正落到实处,则国家幸甚,民族幸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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