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 子谓公冶长:“可妻也。虽在缧绁之中,非其罪也。”以其子妻之。
5.2 子谓南容:“邦有道,不废;邦无道,免於刑戮。”以其兄之子妻之。
如果让我来选论语里最为经典的篇章,那么这两句一定是位列其中的,因为这是孔夫子作为圣人最为直接的行为,它所包含的内容实在是远远超过普通的议论和感叹,如果再考虑到儒家的修为本来就是在伦常日用当中得以实现,那也就远远超过了更多的流传千古的名言警句。现在我们再来看具体内容,显然,公冶长非其罪而受到刑责,我想我们大致能得出的普通的推理就是第一,世道不好;第二,公冶长是个正直的人,所以孔夫子的判断是这是个可以信任的人。而南容呢,用今天的语言来形容就是拿得起,放得下的人,或者说人格完全成熟的人,当显则显,当隐则隐,不做徒劳无谓的事情,孔夫子的判断是这是可以托付的人。至于将自己的女儿交给可以信任的人,而将侄女交给可以托付的人,后者自然是更好的选择,那是因为作为女儿,夫子按照当时的传统是完全可以做主的,而侄女显然又多了一层亲族间的信任和托付的责任关系,这种责任是双重的,分量更重,当然要更加妥善慎重一些。
自古以来,儿女的姻亲都是中国人的头等大事,孔夫子在这种事情上的判断和选择是儒家气质的自然流露,从这一过程中我们能够学到的东西应该远过于单纯的讲理和议论。可惜的是似乎我们将这些鲜活,具体的内容一直以来看得过于低下,好像那些讲得比较漂亮,议论精到的篇章才更有资格被重视一样,实际情况很可能恰恰相反,具体而微的,初看上去像无聊琐事一般的存在才真正具备丰富的内容。这个结论多少能让我们想起黑格尔的判断,具体的存在总是比抽象的理论包含更多的内容,对于论语,对于儒家,这个判断就显得更加的准确和直观。
5.3 子谓子贱:“君子哉若人!鲁无君子者,斯焉取斯?”
这是论语中第一次显明的提到人与环境的关系问题,或者可以引申开来,即人的社会性的问题。或者亦可以说孔夫子潜在的就所谓人的属性问题作了回答,即人是不能与他所处的社会整体撕裂来考察的,那样的假设条件是完全虚假,不存在的。
5.6 子使漆雕开仕。对曰:“吾斯之未能信。”子说。
老师觉得自己的学生已经基本合格了,所以才会有前一句之说。但学生对自己的评价是尚有欠缺。核心内容并不是这个评价是正面的还是负面的,是有信心还是没信心,而是学生已经能够相对独立的对自己作出一个评价,我想这才是老师高兴的真正原因,因为这样的学生才是真正合格的学生,是真正知道如何学习的学生,还有比这样的学生更好的学生吗?当然,谦虚慎重也是儒家推崇的美德。
5.13 子贡曰:“夫子之文章,可得而闻也;夫子之言性与天道,不可得而闻也。”
文章的用处主要在于明理载道,当然可以听闻,直接的学习,因为本质上这都属于形而上学的内容。但上升到了“性与天道”的高度,其实对儒家而言,更为明确的表述就是“仁”,这已经是纯然的超越和类宗教的范畴了,夫子甚至都不能说是“言”,因为已经“言无可言”,有的大约只是沐浴和领悟,就像论语后面所言“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但这一切“不可得而闻”的“性与天道”却要建立在“可得而闻”的“文章”学习之上,对于儒家而言,无知以及无知所引致的一切,比如迷狂,甚或血勇,都是虚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