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寻南 第十四章

一年后的秋天,傍晚时分,还是北京的那个老胡同。郑老头戴着帽子在院子门口等着小援朝放学回来,每天家里就剩他一个人,感到非常的寂寞。刘老太太照常去街道帮忙,儿子儿媳也都出去上班了,小曼考上广州医学院了,只有学校放假了才回来,大部分时间是在广州的。郑老头其实很想女儿的,当初小曼拿着录取通知书给他看的时候,他是兴奋开心过。那是因为女儿终于考上了学医的学校,本以为就在北京读书,没想到跑到了祖国大南端,想想也舍不得。

这一年多来,胡同里没发生过什么大事。只是小王夫妇离婚了,现在就小王一个人住在家里,平时也很少回来。隔壁的赵氏夫妇搬离了胡同,带着孩子回乡下了。一下子胡同里清净了很多,所以郑老头更加孤独了。

自从小王夫妇离婚之后,郑老头对戒指的事情多少也放松了一些,因为戒指还在他的抽屉里,只不过小王媳妇李莹已经不住在胡同了,到哪里去了谁也不清楚,这就让郑老头更加忧郁了。郑军听说小王夫妇离婚后,有那么一段时间心里快乐的,不知为什么快乐,但又因长时间看不到李莹的出现,心里慢慢的变得郁闷和烦躁起来,他想了想小王他们还不如不离婚呢,至少有时还可以见到李莹。他转眼一想,李莹走了,戒指的事情是不是就算翻过去了,老爷子应该死心了吧。他渐渐的也不再关注戒指的事了。

泛黄的秋叶随风吹落在地上,满满的叶子铺满了整个院子。秋风吹过,地上的叶子飒飒的响动,别有一番情景。郑老头可不喜欢满院子的叶子,他是爱好卫生的。抗美援朝时的卫生运动,他得过先进个人荣誉,所以爱好卫生这个习惯一直保持着。郑老头每天拿着扫帚在院子里划拉来划拉去,像是在院子里练习书法。有时招的刘老太太打趣他,让他去街道帮忙创作一下,那边整条街可以发挥艺术。每当听到刘老太太逗他的时候,老头总是不说话,斜着眼睛瞅着老太太,直到她走出院子为止。有时儿媳看到了,也会过来帮公公扫一下,这时郑老头就摇头表示不用麻烦她,你们出去上班好了,给我留下点工作好不好,免得他一个人无所事事的。儿媳笑笑的走开了。

广东的秋天其实没有北方那么鲜明,该热还是很热的。小曼已经进入广州医学院小一年了,这一年来,她先适应了环境,又适应了周围的人,学到了成人以来最多的东西。她交到了要好的朋友,经常没课的时候出去各种游玩,让小曼领略了广东与北京的不同,不只是文化和饮食的不同,建筑风格和地貌也完全不同,她慢慢的爱上了这座城市。她第一次谈恋爱了,男的是她的大学同班同学,叫王海。长得白白净净的,说话也温柔,还爱开玩笑,又经常在医学课程方面帮助她,她慢慢的喜欢上了这个男生。他们交往了三个月,几乎没有课的时候都会在一起聊天,散步,打羽毛球。小曼上大学一年多以来,一共给家里写了几十封信,最初来广东的时候特别想家,几乎一周写一封,到半年后慢慢习惯了,写信的频率也就放下来了。每次家里收到信之后,都是郑军晚上当着全家老少的面大声的朗读,让他们知道小曼在广东的境况。每次听完小曼的来信之后,心里最不舒服的就是郑老头夫妇了,老两口非常疼爱这个小丫头,没想到一个姑娘家跑那么远读书,人生地不熟的,遇到麻烦可怎么处理呢。次次都是郑老头安慰刘老太太,让她别想那么多,直到把老伴逗乐了为止。

一天晚饭过后,王海跟着小峰从图书馆走出来,正好遇到了小曼。王海就把自己的好朋友介绍给了小曼,王海早和小峰提起过小曼,就是一直没有机会见面,正好今晚偶遇,也算机会吧。当小峰看到这个个子高高的,皮肤有点黑黑的大眼睛女孩时,被小曼的气质吸引住了。他长这么大没见过北方的女孩,没想到长得这么好看,虽然没有广东女孩白嫩,不过很有气质。小曼身上的魅力吸引了小峰。他们各自打了招呼之后,小曼就和王海一起去食堂吃饭了,因为小峰要回家拿东西,就没有和他们一起去。

那次相遇后的小峰,一直心里像种了小曼的影子,时时刻刻的在发芽,让他心神不宁。他多少次自责,不行,那是好兄弟王海的女朋友,自己怎么这么龌龊呢,动什么歪脑筋呢,肯定不行。最后又忍不住想小曼的气质美。好像他们早在很久前就相遇过,只是未曾结合而已。小曼见过小峰之后,没有表现出像小峰那样强烈的情感来,只是觉得小峰比王海个子高一些,长相她也没有细看,没什么出众的表现,也就没有放在大脑库里。就这样,生活还在继续着,时代也在进步着,美好的明天在等着这些国家的栋梁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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