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持旺盛的好奇心,取得正当的财富,赢得他人的尊重,做最具体、最实在的事情,而且勤奋地去做,而不去空谈大道理。这就是我认为的最有尊严的生活。——罗振宇
我所说的不要对孩子催眠,主要基于几点考虑,所谓不要对孩子催眠,就是不要让孩子总是选择“遵从”,而催眠正是让孩子选择“遵从”的方式去服从长辈的命令或者说所谓的建议,孩子没有选择权,或者没有办法选择,它不是从深层次去激发孩子的信心与勇气,而从反面造成隐藏在孩子内心的报复感。
所以我们所要教育孩子的是从深层次让孩子了解自己的内在,激发他们的信心与勇气,通过多方观测孩子,掌握孩子的发展规律,这一点不难做到,这是作为父母的责任以及作为教育者的责任,正如每个孩子都喜欢和谐的氛围,喜欢爱中去寻找温暖,喜欢也被尊重的感觉。
居里夫人这样回顾她与女儿的相处:我们之间互相尊重,互相体谅,互相之间从来不说伤害人的话。去帮孩子建立勇气与信心是我们一直要寻找并不断遵循的规则。举例说明,就像晚上我和先生以命令的语气告诉女儿要赶快睡觉的时候,或者通过关灯的方式去督促她睡觉,她内心的不满一直存在,尽管最后我们以讲故事的方法让她开心入睡,但是她仍然会在睡梦中惊醒,自己吵闹着要自己关灯,由此我就可以看出,强迫或者催眠让孩子遵守的方式是不长久的,会让孩子带来报复的心理,得不偿失,事倍功半,不如建立她的信心,相信她会自己解决问题,“女儿,你需要自己关灯入睡吗?妈妈相信你可以做到!”言语不用过多,但是要以鼓励的方式让她去探寻自己的内心,“你想让爸爸陪你玩是吗?可是今天爸爸已经累了,我们休息好以后,精力充沛了,明天我们一起玩好吗?”我想这都是良好的互动方式,会给孩子建立被尊重的感觉。
其次,我喜欢罗振宇所说的做任何事情都要保持旺盛的好奇心,取得正当的财富,赢得他人的尊重,做最具体,最实在的事情,而且勤奋地做,而不去空谈大道理。这就是我认为的最有尊严的生活。对于孩子,我们主要培养的是她做一个真实的人,做一个有尊严活着的人。所以在家庭中,首先保持对她最起码的尊重,父母就要身体力行,而非知行不一。言必信行不果,以行动鼓励孩子适应社会,适应各种场合。
参考:
完整的个性应包含两部分,一部分是白天,另一部分是夜晚。催眠术的原理就在于此。催眠术看似神奇,其实这种神奇只是建立在迷信的基础上。不过,人在催眠期间,明知别人希望自己入睡,还是会乖乖遵从。父母这样说:“好了,快睡觉吧!”孩子就会乖乖睡着了。催眠也类似于这种情况,其本身很简单。催眠术之所以能发挥作用,要归因于被催眠的对象选择了遵从。个人的遵从程度如何,其被催眠的难度和舒服程度就如何。
我们无法让清醒的人生成某些记忆、观点、场景,却能在催眠期间做到这点。这只需要一个条件,就是对方的遵从。借助催眠,可以对一些问题进行处理,例如找回遗忘已久的记忆。
可是催眠是一种危险系数很高的治疗方法。我不赞成采用这种方法,除非除此之外的方法都无法赢得患者的信任。人一旦被催眠,就会生出强烈的报复情绪。一开始,他们克服了困难,却未能改变自身的生活习惯。这种方法一如机械方法或毒品,无法触碰到患者真正的个性。要真正为一个人提供帮助,必须让他满怀自信与勇气,对他自己有深层次的理解。之前谈及的那些疗效,催眠术都不具备,因此,尽可能不要用催眠术治疗患者,除非患者很特殊。
王石让我们想到了“物的占有”之外的另一些词语和方向:人生的自由,生命的高处,挑战的愉悦,幸福的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