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域律眼|纯法律视角下“鸿茅药酒”事件

现在网上的热点就是鸿茅药酒到底是酒还是药?是不是天堂的毒药?网民也是争论补休,但是自一纸凉城县公安局的逮捕通知书出现后,事件就变得扑朔迷离了。

     下图为逮捕通知书(图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及时联系)

      我们法律人看行道,不做无谓争辩,逮捕的理由是涉嫌损害商品声誉罪。我们先看看这个罪:

我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为有行为能力,《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第十七条之一【刑事责任年龄】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本案中,谭秦东年龄是符合的,因为其研究生毕业,具备行为能力,没有精神疾病。

本罪客观方面,为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这里所称的“捏造”,既包括完全虚构,也包括在真实情况的基础上的部分虚构,歪曲事实真相。“散布”,既包括口头散布,也包括以书面方式散布,如宣传媒介、信函等。“商品声誉”主要是指他人商品在质量等方面的可信赖程度和经过长期良好地生产、经营所形成的知名度等。造成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后果可以是多方面的,既可以是直接的,也可以是潜在的。如使他人的商业信用降低、无法签订合同或无法开展正常的商业活动等;或者使他人的商品声誉遭到破坏,产品大量积压,无法销售等。而据鸿茅药酒给出的数据显示,是有合作商家及消费者退货情形,但这些退货是否是因为这篇文章导致的,目前不得而知,但官方直接认定是这篇文章导致的,将其作为入罪依据,则显得迫不及待,而且还是跨省逮捕。

      从入罪角度来分析,要将一个自然人入罪,那就是要剥夺他的自由,属于国家强制,须慎重对待,多次研讨,全方位认定,需经过实地调查,综合认定之后,才能做出入罪与否的决定(我们不讨论),从目前官方公布的证据材料和数据来看,还不足以下结论,因为并没有进行因果论证(只是提供数据)

       从犯罪的主观方面,本罪要具有故意,连过失都不行。因为是捏造和散播虚假事实。《刑法》第十四条规定【故意犯罪】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第十五条【过失犯罪】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本案中作者是否有意为之,我们不得而知,也无从考证。但是作者的文章内容,确是真实,并不是虚假事实,《刑法》规定,过失犯罪只有明确规定的才承担刑事责任。

无论是故意还是过失,都是基于有犯罪事实,但是本案中的作者,缺乏犯罪事实,因为作者所表述的都是有一依据的,且只是对成分的及病因的一个解剖,最后说明有的人不适合饮用鸿茅药酒。(正文部分提到了心肌的变化、心脏传导系统的变化、心瓣膜的变化、血管老化、动脉粥样硬化5 个概念)这样的论述,并不违反法律。

      通过上述纯法律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作者并没有虚构事实,也没有编造事实,而是以学术来对鸿茅药酒进行一次深入的分析,鸿茅药酒认为该文章的标题损害了他们的合法权益,导致客户退单,但是并没有进行论证退单与该文章之间的因果关系,仅仅是被退单,恰巧碰到这一篇文章,还是出了这篇文章后,才导致的退单,都不得而知。

      综上,我们得知,入罪不要一时的冲动,因为入罪容易,想要洗清滥用公权力嫌疑却很难。

最后编辑于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转载或内容合作请联系作者
  • 序言:七十年代末,一起剥皮案震惊了整个滨河市,随后出现的几起案子,更是在滨河造成了极大的恐慌,老刑警刘岩,带你破解...
    沈念sama阅读 216,470评论 6 501
  • 序言:滨河连续发生了三起死亡事件,死亡现场离奇诡异,居然都是意外死亡,警方通过查阅死者的电脑和手机,发现死者居然都...
    沈念sama阅读 92,393评论 3 392
  • 文/潘晓璐 我一进店门,熙熙楼的掌柜王于贵愁眉苦脸地迎上来,“玉大人,你说我怎么就摊上这事。” “怎么了?”我有些...
    开封第一讲书人阅读 162,577评论 0 353
  • 文/不坏的土叔 我叫张陵,是天一观的道长。 经常有香客问我,道长,这世上最难降的妖魔是什么? 我笑而不...
    开封第一讲书人阅读 58,176评论 1 292
  • 正文 为了忘掉前任,我火速办了婚礼,结果婚礼上,老公的妹妹穿的比我还像新娘。我一直安慰自己,他们只是感情好,可当我...
    茶点故事阅读 67,189评论 6 388
  • 文/花漫 我一把揭开白布。 她就那样静静地躺着,像睡着了一般。 火红的嫁衣衬着肌肤如雪。 梳的纹丝不乱的头发上,一...
    开封第一讲书人阅读 51,155评论 1 299
  • 那天,我揣着相机与录音,去河边找鬼。 笑死,一个胖子当着我的面吹牛,可吹牛的内容都是我干的。 我是一名探鬼主播,决...
    沈念sama阅读 40,041评论 3 418
  • 文/苍兰香墨 我猛地睁开眼,长吁一口气:“原来是场噩梦啊……” “哼!你这毒妇竟也来了?” 一声冷哼从身侧响起,我...
    开封第一讲书人阅读 38,903评论 0 274
  • 序言:老挝万荣一对情侣失踪,失踪者是张志新(化名)和其女友刘颖,没想到半个月后,有当地人在树林里发现了一具尸体,经...
    沈念sama阅读 45,319评论 1 310
  • 正文 独居荒郊野岭守林人离奇死亡,尸身上长有42处带血的脓包…… 初始之章·张勋 以下内容为张勋视角 年9月15日...
    茶点故事阅读 37,539评论 2 332
  • 正文 我和宋清朗相恋三年,在试婚纱的时候发现自己被绿了。 大学时的朋友给我发了我未婚夫和他白月光在一起吃饭的照片。...
    茶点故事阅读 39,703评论 1 348
  • 序言:一个原本活蹦乱跳的男人离奇死亡,死状恐怖,灵堂内的尸体忽然破棺而出,到底是诈尸还是另有隐情,我是刑警宁泽,带...
    沈念sama阅读 35,417评论 5 343
  • 正文 年R本政府宣布,位于F岛的核电站,受9级特大地震影响,放射性物质发生泄漏。R本人自食恶果不足惜,却给世界环境...
    茶点故事阅读 41,013评论 3 325
  • 文/蒙蒙 一、第九天 我趴在偏房一处隐蔽的房顶上张望。 院中可真热闹,春花似锦、人声如沸。这庄子的主人今日做“春日...
    开封第一讲书人阅读 31,664评论 0 22
  • 文/苍兰香墨 我抬头看了看天上的太阳。三九已至,却和暖如春,着一层夹袄步出监牢的瞬间,已是汗流浃背。 一阵脚步声响...
    开封第一讲书人阅读 32,818评论 1 269
  • 我被黑心中介骗来泰国打工, 没想到刚下飞机就差点儿被人妖公主榨干…… 1. 我叫王不留,地道东北人。 一个月前我还...
    沈念sama阅读 47,711评论 2 368
  • 正文 我出身青楼,却偏偏与公主长得像,于是被迫代替她去往敌国和亲。 传闻我的和亲对象是个残疾皇子,可洞房花烛夜当晚...
    茶点故事阅读 44,601评论 2 353

推荐阅读更多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