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暗一点点增加,一点点淹上身来,像蜜糖一样慢,渐渐坐到一种新的元素里,比空气浓厚,是十廿年前半冻结的世界。
她看着他们有一种恍惚之感,仿佛在斜阳中睡了一大觉,醒过来只觉得口干。
太阳影子移动,一天天时间过去,而时间这东西一心一意,就光想把她也变成个老妇人。
--张爱玲《怨女》
今日看完了张爱玲的《怨女》,或许是篇幅过长,觉得有些冗长,絮絮叨叨说了一个女人的一生,从花开说到花落,平淡却又是出奇地凄凉。这女子太普通太平庸,除了一副好相貌,几乎再没有可称赞之处。不可怜不可敬也不可爱,反倒有几分可憎。她的美貌如散场的烟花,吵吵闹闹地叫人看了,然而撑不的多久便散成了余烟,过了四十便失了颜色,“在人堆里是几乎失踪了”的。所有留下的,就只是俗气的烟火气,是脏兮兮的鸦片烟里臭烘烘的一袅黄烟,是自以为是,且有侵略性的。
她对这个世界似乎生来就带着怨气,不甘心平平凡凡地嫁人,却又抵不过世俗的眼光。她暗恋对面药房的伙计,然而当伙计家来说亲时,她又因为不甘心贫穷而嫁了大户人家的瞎少爷。
瞎少爷是个与世无争的病秧子,与她的脾性可谓是天差地别,况且一个瞎子也欣赏不了她的美貌,于是她日日在自怨自艾中折磨着自己,也折磨着她的丈夫,文中有一幕是她的丈夫向她寻求帮助,找他最爱的一串佛珠,她拿了佛珠,用钳子一个一个把佛珠夹碎,骗他说在吃核桃,然后在他的惊慌中把佛珠丢进了下水道。
她是一个没有爱的人,看起来好似是风流的,总共便只接触过四个男人,她暗恋的药房伙计,她暗恋的丈夫的弟弟,连调戏过她的泼皮无赖,她的内心都有一份占有欲,却独独不爱她的丈夫,因为太名正言顺,失去了反抗的意义。
她看起来好像是多情的,然而她真正爱的,也只是自己罢了。她在佛堂对丈夫的弟弟三爷表白,被三爷玩笑着拒绝了之后,她看似无望地寻了死,其实也不过是怕人言可畏,怕自己的日子过不下去。
那三爷是个情场风流的老手,喜欢撩她,撩得她芳心暗动不能自已却又能及时抽手,留下她丑态百出。她内心是有恨的,然而恨到最后,恨到丈夫死了,家散了,三爷钱财耗尽,几十年过去了,她依然心里还留着份情,这情就是能让抠门到,教家中女佣做菜省油“用一只毛笔蘸着油在锅里划几道”的地步的她,拿出压箱底的钱借给他还债。
几十年后她仍是不死心,想要试探一下自己在他三爷心里究竟是什么,其实她内心如明镜,知道他是个风流种,却依然安慰自己,她只是在消遣寂寞罢了,并不是对他有意思。然而试探到最后,她终于明白他的利用,她看穿了他的圈套,恨他与玫瑰酒差点又迷了她去,于是她当着众人面给了他一耳光,然后老死不相往来。
也许那是她一辈子唯一一次爱过一个人,也许连这唯一一次也没有。她要强也心狠,心狠到连她自己,都能骗过了自己。
哦,对了,她的人生里应该还有第五个男人,她的儿子。可惜她一直不把他当男人来看,甚至不是男孩,倒像是一条狗,或一只猫,为了将他拴在家里,她让他抽大烟,让他“总有一天跟她一样,就惦记着家里过日子与榻上这只灯,要它永远点着。”
她要像抓着一只风筝,线在她手里,他便永远跑不了。她为了管住儿子不去逛窑子,给儿子娶了个丑媳妇,又嫌弃儿媳妇丑,把儿媳妇虐待到得了痨病,她便往儿子房里塞丫鬟,丫鬟给她儿子生了三个孩子,她则“动不动搬张板凳骑着门坐着,冲着后房(儿媳妇)骂一下午,在丫鬟的第二个儿子出生时,儿媳妇终于被她骂死了。
她内心几十年的不甘,终于全数倾泻到了儿媳妇身上,算是发泄的干干净净彻彻底底,而后是丫鬟,对待丫鬟她倒还好,终究没有极尽刻薄,因为她自始自终都不肯给丫鬟名分叫儿子娶了去,只是由着她像产小猪似的,一个接一个地生孩子。
她实在是一个讨人厌的角色,无论是在书里还是书外,都叫人既不喜欢,也瞧不起。可是临到最后,这絮絮叨叨的故事快要讲完了,她这朵残花终于是要默默无闻地走向结局了,又好像一个漫长的梦般,浑浑噩噩地回到了开头,什么都还没有发生,她还是街口小店里的麻油西施,是那个坐在轿中叫人惊鸿一瞥的年轻姑娘,还是那个泼辣地将灯油浇在登徒子手上的尖椒般的美人。
好似她还没老去,还没经历过这浑浑噩噩的一生,还没有来得及,去爱任何人。一个六十年的长梦,梦醒了,所有的刻骨铭心的爱恨情愁都不见了。